陕政函〔2024〕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南郑镇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2-05 2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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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南郑镇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陕政函〔2024〕2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关于南郑工业园区、镇巴县长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和小洋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以及泾洋创新服务园区创建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南郑工业园区,镇巴县长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小洋绿色食品产业园区、泾洋创新服务园区建设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南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郑高新区)、镇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镇巴高新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南郑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为4.7993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3.07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高庄村(规划廉泉大道和科创大道),南至齐力村(规划如意大道),西至吉祥路,北至濂水河南岸防洪堤;区块二规划面积1.7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西成高铁,南至石梁路,西至G85银昆高速和孤山大桥,北至汉江南岸防洪堤〕;镇巴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为2.1447平方公里,包括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398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镇巴县 CNG加气站以东约680米处,南至龙首融景城小区南侧约160米处,西至任旦汽车修理厂以西约160米处,北至洋镇高速镇巴县城北侧出入口以南约280米处;区块二规划面积0.476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山体界线,南至小洋镇镇区南侧,西至G210沿线村庄西侧,北至汉中政通和商贸有限公司零售部北侧;区块三规划面积0.269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九阵河西侧,南至排水沟,西至山体东侧,北至中坝村村民聚集区南侧)。

三、南郑高新区主导产业为航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加快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镇巴高新区主导产业为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加快推进具有秦巴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南郑、镇巴高新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南郑、镇巴高新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汉中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将南郑、镇巴高新区建设成为汉中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区域开放创新的新引擎。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评估考核,推动南郑、镇巴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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