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函〔2024〕1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能源陕西实验室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能源陕西实验室的通知
陕政函〔2024〕1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建设能源陕西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服务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统筹能源领域优势资源和创新力量,抢抓能源科技革命机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能源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打造能源领域创新高地,全力融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西安“双中心”建设,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实验室由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和西安交通大学牵头建设,以灵活的体制机制汇聚国内外一流人才,开展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集成、多能融合及耦合替代示范、先进储能技术集成示范、能源装备与系统开发、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等6大科学与技术方向的研究,布局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一批中试及示范类项目,重点聚焦低阶煤清洁转化、化石能源多能融合、CO2捕集封存耦合高端利用、高端化学品和特种燃料,前瞻布局氢能、储能、智能电网等未来智慧能源产业,聚力推动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融合的技术创新,突破能源前沿科学瓶颈和核心关键技术。
三、组织架构
实验室采取“核心+网络”的“扁平化管理、网络化运行”模式,总部设在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能源基础研究中心,依托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榆林学院建设能源革命创新示范中心,依托光伏、氢能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代表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程序予以聘任,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
四、保障机制
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榆林市政府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实验室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人才引进培养、科技项目攻关、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