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函〔2024〕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的通知
陕政函〔2024〕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建设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旱区农业高科技领域,充分发挥陕西旱区农业领域产学研用优势,开展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作物育种研究中心、作物高效生产研究中心等国内一流的创新中心,打造旱区农业领域创新高地。立足陕西、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旱区农业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成为我国旱区农业领域技术领先、自主可控的战略科技力量,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西安“双中心”建设,为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实验室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牵头建设,以灵活的体制机制汇聚国内外一流人才,围绕作物育种、作物高效生产、现代畜牧、农业节水、生态修复和食品加工等科学与技术方向,开展农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科学研究,攻克一批旱区农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同时,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探索新路径、取得新突破。
三、组织架构
实验室采取“核心+网络”的“扁平化管理、网络化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代表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程序予以聘任,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
四、保障机制
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实验室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人才引进培养、科技项目攻关、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