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函〔2024〕16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等4条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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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等4条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浙交函〔2024〕1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集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等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自2024年1月19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1,沿线设置宁波前湾新区北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2024年1月19日至2049年1月18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塘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与杭州湾跨海大桥相交于新区北枢纽,为便于车辆通行费拆分,重新明确杭州湾跨海大桥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二、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自2024年1月19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3,沿线设置党湾主线、临江南、马鞍、绍兴北、崧厦、盖北等6个收费站和南阳、河庄、义蓬等3个电子收费站。对从党湾主线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按可判定的实际入口收费站为起点计算;对从党湾主线收费站出高速公路的车辆,以义蓬互通处为计费终点。该项目为经营性项目,收费期限25年(2024年1月19日至2049年1月18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与钱江通道南接线及嘉绍通道南接线分别相交于党湾枢纽和滨海枢纽,为便于车辆通行费拆分,重新明确钱江通道南接线及嘉绍通道南接线里程,详见附件4、5。

三、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自2024年1月19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6,沿线设置小曹娥、庵东西、慈东、龙山、澥浦、招宝山等6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2024年1月19日至2049年1月18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及舟山跨海大桥分别相交于附海枢纽和滨海枢纽,为便于车辆通行费拆分,重新明确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里程及舟山跨海大桥收费标准,详见附件7、8。

四、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江北至南市)段湖田枢纽至白云互通段自2024年1月19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9,沿线设置东阳西、白云等2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与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相交于湖田枢纽,为便于车辆通行费拆分,重新明确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里程,详见附件10。

五、请督促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抓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复函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切实维护交通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点击下载】

1.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2.杭州湾跨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3.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4.钱江通道南接线里程表

5.嘉绍通道南接线里程表

6.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7.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里程表

8.舟山跨海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9.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江北至南市)段湖田枢纽至白云互通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10.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里程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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