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17〕5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07-27 02:4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内政发〔2017〕5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授予路战远研究员、荣威恒研究员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予“内蒙古草原退化与恢复演替机理及治理对策的研究”等3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一等奖;授予“癫痫脑海马神经元苔藓状纤维发芽发生发展机制的研究”等7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授予“微分算子谱的离散性研究”等3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三等奖;授予“超超临界用P92无缝钢管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9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蒙古文文本校对系统”等27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48对棒节能型多晶硅还原炉成套装置的研发”等49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授予王迎春等9名中青年科技工作者自治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希望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以科教兴区为己任,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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