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发〔2017〕5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7-27 04:04:3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7〕5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