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7〕2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07-30 03:43:49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青政〔2017〕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青海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省委省政府批准,授予马玉寿研究员,为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授予日本仙台大学,为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奖;

授予“高海拔高水压特长关角隧道修建技术”等5项成果,为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新型轻合金及其复合材料应用基础研究及产业化”等10项成果,为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菊芋新品种选育及综合配套技术集成与示范”等15项成果,为201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和组织再接再厉,为我省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实、勇于创新的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按照“四个转变”新思路,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形成推动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青 海省科学技 术进步奖 获奖项 目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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