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7〕8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的通知
青政办〔2017〕8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2017年全省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的支撑和拉动作用,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7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2017年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2017年安排重点项目共计180项,主要涉及水利、交通、能源、信息、城镇基础设施、产业优化升级、生态建设及民生改善等8个方面,项目总投资710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900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目标任务的49%(详见附件)。
水利项目6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9.6亿元。主要包括蓄集峡水利枢纽、黄河干流防洪、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二期、拉西瓦灌溉等项目。
综合交通项目51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85亿元。主要包括格库铁路、西成铁路、西宁绕城环线、西宁市微循环、西宁机场三期扩建、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
能源基础设施项目15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主要包括玛尔挡水电站、中广核光热发电、光伏风电和西宁北750千伏输变电及农网升级改造等项目。
信息基础设施项目1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0亿元。主要包括“宽带青海”和“数字青海”等子工程项目。
城镇基础设施项目18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38亿元。主要包括凤凰山快速路、西宁地下综合管廊、海东核心区、藏区城镇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产业优化升级项目70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62亿元。主要包括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快驴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比亚迪锂电池、双寨物流等项目。
生态建设项目4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0.5亿元。主要包括三江源二期、祁连山保护建设、南北山绿化、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民生改善项目15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4亿元。主要包括“全面改薄”、学前教育推进、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及城乡保障房建设等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能力,结合“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专项行动,把各项工作抓紧抓早、抓细抓实,全力以赴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重点办要坚持按月调度,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完成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项目投资建设目标,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举措,层层传达压力,抓紧推进水电路配套及征地拆迁等工作,全力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续建项目要紧抓黄金施工季节,加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和投资完成量,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新开工项目要加快设计、招标进度,做好建设条件保障落实,确保按计划开工建设。
(三)形成工作合力,狠抓项目前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联系前期工作责任制及省级、市(州)县、项目单位三级协调制度,加强联动沟通,紧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快办理土地、环评等要素保障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做好资金调度,保障建设需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广PPP模式,强化银企、银政对接,不断创新融资模式。要加强资金调度,用足用好用活各级财政资金,努力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各类资金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汇报,全力做好中央投资的争取和落实工作。
附件: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分解表(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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