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7〕3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7-30 07:13:1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7〕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构建形成步调一致、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有效工作机制,更好落实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调整结构、降本增效、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黎明   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郭臻先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海昆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姚 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省国资委副主任

党明德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许 淳   省科技厅副厅长

毕小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罗保卫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小赠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师 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永祥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谢遵党   省水利厅副厅长

巩爱岐   省农牧厅副厅长

邓尔平   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雅林   省商务厅副厅长

贾海威   省金融办副主任

公保扎西  省工商局副局长

朱台青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本贵   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

阮余龙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扎 顿   西宁海关副关长

贡伟宏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高家宁   青海银监局副局长

肖雪维   青海证监局副局长

王 毅   青海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姚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周平、省财政厅副厅长陈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毕小宁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等政策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建立支持企业降本节支、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协调解决实体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助推企业平稳运行,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动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学习借鉴外省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做法、经验,立足省情复制推广,持续优化我省企业发展环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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