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江西省各单位,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02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江西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提升我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与职业病危害,全面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四类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2024至2025年,通过实施四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重点培训对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基础保障水平。
(一)培训对象。将四类行业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下同)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根据工伤预防费情况,重点保障已参保企业和一线相关人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生产安全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根据不同类型重点企业和三类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矿山、机械制造行业培训内容由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确定,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行业培训内容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确定。
(三)培训方式。矿山、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培训由各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培训人数过少的设区市,可采取就近原则,委托或联合其他设区市进行培训;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行业重点企业培训由南昌市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缓解企业工学矛盾。线上学习一般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险法规标准以及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行业专业性、岗位特殊性内容为主,包括实践操作和互动研讨等内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原则上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一般不超过80人。
(四)培训时长。各设区市应根据培训人员、内容、工伤预防费等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四类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时长和线上线下分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培训24学时(其中线上培训8个学时、线下实训4个学时),一线班组长应当培训32学时(其中线上培训8个学时、线下实训8个学时)。
(五)结业考试。按照培考分离原则,矿山、机械制造行业考试工作由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行业考试工作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制度,鼓励通过工伤预防线上平台和地方安全生产、卫生健康考试点实行统一考试,严禁委托施教单位出卷和监考。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按规定支付工伤预防费,并减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再培训或继续教育学时。
(六)项目验收。各设区市要按照《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从江西省工伤预防专家库抽取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点对项目参训率、考试通过率、受训企业和学员满意率、培训课程的针对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七)培训机构。四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培训任务可由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重点企业承担,也可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般应当从事工伤预防或安全培训2年以上;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2名以上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专职培训老师;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管理、档案管理、过程控制、考核评价、后勤保障等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2名以上相关行业安全专业或5年以上相关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师资力量;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实施线下培训项目的应具备能容纳80人以上带全程监控的固定教学场所,实施线上培训项目的应具备开发数字视频培训课程的能力和满足实际需要的网络培训平台等信息系统。
培训机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应急、铁路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江西省工伤预防专家库中抽取专家遴选评审,优先选择在技术、设施、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更有优势的企业或培训机构。行业中具有优势地位的大中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培训,鼓励为有需求的重点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师资、场地或设备。鼓励大中型重点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实践研究,增强培训科学性、有效性。鼓励大中型企业一线安全从业人员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工伤预防教育,把工伤预防融入企业生产岗位一线。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培训项目管理。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应急、铁路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申报实施指引,规范项目申报,设区市工伤预防项目初选确定后,统一报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核确定;要逐步建立联合遴选、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机制;要规范服务合同,明确培训规模、方式、内容、期限、绩效目标、费用、责任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要求;健全由工伤预防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库,为培训项目遴选评审和评估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资金安全管理。全省统一编制工伤预防费用预算,统筹确定工伤预防项目,优先保障四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培训。各设区市要充分考虑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实训设备配备等基础能力建设成本以及培训场租、培训时长等因素,严防低价竞争。规范经费使用,工伤预防线下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培训所在地参培人员除确需安排住宿的外,一般不安排住宿;线上培训经费符合采购招标相关政策和流程的,按照工伤预防费相关管理规定,应当予以支付,但不得用于系统开发建设。加强基金监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保障基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基金的,依法依纪严惩。
(三)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各设区市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督,认真审核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对于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即予退出,并公开曝光。各设区市要加强对培训项目质量、施教机构、培训教师的管理评估,探索建立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信用体系,及时淘汰评估结果偏差的培训机构和老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注重合力推进。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工伤预防联席机制框架下,建立与应急、铁路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情况下,将四类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项目优先纳入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做好矿山、机械制造行业和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培训人数摸底、提出培训方案、项目立项建议和培训组织动员、培训过程监督和考试评价等工作。
(二)周密制定方案,协同抓好落实。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应急、铁路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摸清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摸清矿山、机械制造行业和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行业应参与工伤预防培训的重点企业数、人员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应急、铁路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重点企业培训目标,合理确定年度培训任务,2024年完成培训任务不少于40%,2025年实现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落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不按要求参加的重点企业,各地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强化重点督查检查。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应急、铁路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培训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建立工伤预防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的全过程痕迹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工伤预防培训取得实效。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28941.html
本文关键词: 江西省, 机械制造, 运输, 铁路, 建设施工, 行业, 企业, 工伤, 预防, 能力, 提升, 培训, 工程,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