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7〕8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7〕81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科技援藏工作,科技部会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编制了《“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制定出台是科技部等国家科技口部门落实中央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的关心关怀。吴英杰书记对《规划》作出:“感谢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基金委、中国科协对我区的大力支持,请分管领导和承接部门要积极对接,使科技真正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特别是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生态保护的强力助推器”的重要批示,是我区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遵循。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科技援藏工作,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我区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科技援藏是补齐西藏科技短板,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为调动、汇聚各方力量,着力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强大合力,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以全国科技援藏为契机,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供给,服务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
现将《“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科技援藏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吴英杰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谋划,确保《“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成效。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做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细化落实、汇总反馈等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指导落实情况。各协办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动任务分工落实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对口援藏省市和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各单位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科技厅,科技厅汇总后报政府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日
“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任务分工方案
为确保《“十三五”科技援藏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订如下分工方案:
1.支持建设西藏生态安全研究联合重点实验室。整合国内主要生态学研究力量,构建权威的高原生态科研平台,推动高原生态学原始创新,夯实高原生态安全保育的科学基础。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
2.支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以大数据平台为抓手,整合区内外科研机构在西藏设立的监测台站,建立数据共享和工作交流机制,形成完善的西藏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
参加单位:科技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教育厅、农牧厅、气象局、地震局。
3.支持开展第二次综合科学考察。以新时期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第二次西藏综合科学考察,全面评估40年来西藏资源、生态和环境本底变化状况,为西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公安厅、水利厅、农牧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厅、教育厅、气象局、地震局。
4.支持开展西藏高寒天然草地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技术与模式研究。开展高寒天然草地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机理研究,研发高寒天然草地的生态稳定性维持技术与模式,发展高寒地区生态畜牧业。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教育厅。
5.开展中尼、中印交通与经济廊道山地灾害综合研究,保障交通与社会经济安全。针对受山地灾害严重威胁的城镇,构建山区城镇防灾减灾标准和研发集成城镇综合减灾防灾技术体系和城镇山地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地勘局、地震局。
6.支持开展青稞生产精准技术集成示范。以日喀则市江孜县和白朗县等青稞主产区为示范区域,进行农田信息采集处理、智能化农机以及经济与环境收益评价等精准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建立“一江两河”地区青稞生产精准农业示范园与精深加工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农牧厅、扶贫办。
7.支持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开展退化农田土壤培肥、新型土体构建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技术的示范应用;开展荒滩地的土壤改良和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农田生态系统综合防控技术研究。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扶贫办。
8.支持开展草业科技精准创新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建设南木林草牧业科技示范园、西藏高原草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建设林周草牧业科技示范园与研究基地,开展抗逆性状牧草品种繁育、饲草种植时空拓展、减施增效等高寒人工草地精准管理技术的研发与集成示范。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扶贫办。
9.西藏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技术集成与示范。加强和扶持西藏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原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支持西藏建立优质绒山羊、牦牛、藏系绵羊、藏猪、藏鸡等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基地;支持西藏加强特色家畜选育与健康养殖、畜禽重大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引进推广适合高原的补饲保暖、育肥出栏等先进实用技术。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
10.光热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太阳能光热与天然气相结合的混合供暖、与民居结合的太阳能采暖与集热装置、太阳能中温光热利用等技术开发与示范。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监局。
11.光伏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技术、光伏与当地农牧业相结合“光伏+”技术、电动汽车光伏充电技术示范和光储微电网技术的研发与示范。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
12.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与示范。开展多种能源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供微网系统技术研发与示范;以及多个微电网组成的微电网互联技术研发与示范。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13.加快藏药材人工栽培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扩大天麻、灵芝等药材种植规模,重点抓好波密县GAP种植基地等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打造藏药材种植带。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卫生计生委、农牧厅、质监局。
14.积极推进“百万名医师基层服务创业专项行动”。依托国家临床医学研究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西藏医疗卫生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和临床研究,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牵头单位:卫生计生委。
参加单位:科技厅、教育厅。
15.推进藏药领域的创新创业。依托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创新联盟,在疾病防治、保健品研发等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藏药品牌产品。
牵头单位:卫生计生委。
参加单位: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16.支持藏文信息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研究开发藏文文献资源数字化采集、版面分析与文字识别技术,研发特种环节藏文文献数字化无损采集系统与装置,开发藏文文献标准和手写体扫描识别系统。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编译局。
17.支持建立西藏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集信息资讯、市场监管、流量预警、宣传推广和大数据五大功能于一体的西藏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基于北斗系统的“指尖上西藏”自驾车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紧急救援救助系统的集成研究与示范。
牵头单位:旅游发展委。
参加单位: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教育厅、通信管理局。
18.支持高原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管理和预警预报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开展生态旅游区环境容量及调控机制研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及预警预报系统研究与示范;高寒高原地区旅游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处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牵头单位:旅游发展委。
参加单位: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保护厅、通信管理局。
19.支持建设西藏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加大西藏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的配发、建设力度,提高流动科普设施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科协、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教育厅。
20.支持实施农业科技专项科普行动。组织开展科学使者进农牧区、进社区及“科技大篷车”等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文化厅、教育厅、科协。
21.开展青少年科普阅读行动及“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举办青少年科普阅读分享活动,组织科普阅读优秀评选活动、“科学星榜样”选拔活动,组织参与“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等。
牵头单位:科协。
参加单位:科技厅、文化厅、教育厅、团区委。
22.加强藏汉双语科普资源创作、翻译、传播。制作介绍藏医藏药的科普宣传片,制作藏语版特效电影,制作藏语版科普微视频,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牵头单位:新闻出版广电局。
参加单位:科协、文化厅、编译局、教育厅、科技厅、卫生计生委。
23.支持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由北京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苏苏州高新区等单位对口援建,提升拉萨高新区的产业水平和科技型企业孵化能力。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24.支持省部共建青稞牦牛国家重点实验室。整合区内外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相关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典型应用示范。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
25.支持青藏高原特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的管理和保护。建设青藏高原原住族群和两代以上侨居族群的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研究基于遗传特征的族群分类技术,建立适用于高原人群样本采集和保藏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向西藏开放共享和支撑服务的力度,推动相关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西藏建立工作服务站。优化整合区内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等各类科技基础条件资源。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7.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设立“西藏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资金”,柔性引进区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到西藏创新创业,支持与内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本地科技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等国家层面人才工程或人才计划专家1-2名;支持在西藏设立5个专家(院士)工作站;定向培养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参加单位: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协。
28.“第三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领军人才15-20名。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教育厅。
29.科技创新人才“双向挂职”交流计划。从重点科研机构和大学选派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展科技援藏工作,创建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组团式援藏机制,每批援藏人数不少于10位、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选派50名青年科技骨干到内地短期培训和长期进修;每年选派10名青年科技管理人员到中央国家机关或对口援藏省市挂职锻炼。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农牧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30.西藏“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继续实施“科技兴藏人才建设”培训班,培养800名本土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推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服务于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农牧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
31.积极推动“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走进西藏。充分利用科技外交官熟悉驻在国科技资源的优势,结合“十三五”援藏重点任务和重点专业领域,为西藏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信息和渠道的支持。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外宣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科协、外事侨务办。
32.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科技界协同援藏格局。建立以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等科技口部门为主导,对口支援省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等积极配合的科技援藏工作新机制,围绕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统筹安排科技资源,做好与国家各部委和各省市援藏工作、项目的对接和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形成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科技援藏格局。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科协、发展改革委,区党委组织部。
33.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援藏机制。一是鼓励科技口相关部门加大科技援藏专项资金投入,发挥国家层面科技援藏投入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二是推动国家和对口援藏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向重点领域倾斜,面向全国开放西藏科技计划,引导和支持内地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西藏开展科技合作研究;三是探索建立组团式科技援藏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学科建设、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四是鼓励国家科研院所和对口支援省市将科技援藏任务纳入到本地本部门的对口援藏总体规划和科技规划中,同规划、同实施、同发展。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扶贫办、教育厅、科协。
34.加强人才激励,强化以人为本的援藏模式。强化以人为本的援藏模式,完善科技援藏人员的激励机制。一是国家有关部委为科技援藏人才配备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推动科技援藏人才积极开展工作;二是提高科技援藏人才薪酬待遇和岗位津贴标准,推动实施国家科技援藏人才在藏工作期间按出差待遇给予补贴;三是妥善安排好科技援藏人才办公、食宿、交通、探亲、休假等,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四是对科技援藏人才在评优评先、奖励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职称评定上给予倾斜。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5.加强动态调整,完善科技援藏评估评价体系。建立科技援藏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监测评估,分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作出动态调整。及时总结科技援藏工作成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科技厅。
参加单位:区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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