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发〔2017〕1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等6个乡(镇)及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等8个村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等6个乡(镇)及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等8个村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藏政发〔2017〕17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更好地保护和继承具有西藏风格的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弘扬民族传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建村〔2003〕199号)等规定,经申报、评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批准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等6个乡(镇)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等8个村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和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规划,采取严格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乱拆乱建和盲目开发,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行为,有效保存和延续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信息和独特价值,切实保护和利用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
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要依法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有效监督。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附件: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
1.日喀则市定结县陈塘镇
2.山南市贡嘎县杰德秀镇
3.昌都市芒康县纳西民族乡
4.昌都市洛隆县硕督镇
5.那曲地区那曲县达前乡
6.阿里地区札达县托林镇
二、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
1.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
2.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才纳村
3.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江达乡太昭村
4.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里土村
5.昌都市江达县岗托镇岗托村
6.昌都市左贡县东坝乡军拥村
7.那曲地区尼玛县文部乡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8.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科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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