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22〕7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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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渝府办发〔2022〕7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以督查正向激励为导向的长效机制,更好调动和发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2021年落实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38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18个镇(街道)和4个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7项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今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政府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实干担当,勇于改革创新,狠抓督查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名单及激励措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在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乡镇(街道)


万州区、南川区、开州区、城口县、黔江区太极镇、忠县马灌镇。(按行政区划排序,下同)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18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二、在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开发区


九龙坡区、渝北区、北碚区、奉节县、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南川区南城街道、铜梁区南城街道、秀山县溶溪镇。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三、在推进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维护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项目建设供地和良好施工外部环境,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的区县(开发区)


九龙坡区、巴南区、长寿区、綦江区、荣昌区、两江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市级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或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四、在狠抓精准招商、专业招商,特别是制造业招商质量好,招商项目转化落地率高,工业项目投资占比大的区县(开发区)


渝北区、巴南区、永川区、璧山区、开州区、秀山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奖补,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市招商投资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在扎实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聚焦主导产业发展,统筹抓好产业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和发展环境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开发区)


巴南区、长寿区、璧山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推荐申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产业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在申报认定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市级研发平台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时,对进入评审环节的辖区内重点单位给予优先支持;在申报认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和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产业项目时,对进入评审环节的辖区内所有申请单位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5分或者对进入评审环节的辖区内重点单位给予优先支持;在安排不需要通过专家或第三方评审的市级产业项目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六、在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积极推进“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加快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推进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聚焦问题帮扶存量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开发区)


渝北区、巴南区、大足区、璧山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


从2022年起2年内,对上述地方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的项目时,评审总分加5分,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纳入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相关项目申报国家专项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七、在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在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IPO申报、上市辅导备案、新三板挂牌、重庆OTC改制挂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开发区)


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开州区、两江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开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服务“绿色通道”,并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引进金融机构、金融开放项目试点、市区(县)两级金融合作联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市金融监管局组织实施)


八、在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品种、品质、品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做深做实农产品精深加工,壮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开发区


万州区、潼南区、南川区大观镇、铜梁区土桥镇、开州区临江镇。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农业产业发展相关项目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


九、以“云联数算用”为着力点,推进实施“云长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渝快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开发区)


九龙坡区、渝北区、巴南区、璧山区、开州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优先支持将大数据智能化示范应用场景纳入全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展示推介;优先支持接入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海外市场推广等工作;优先支持开展新型智慧城市“住业游乐购”智能化创新应用场景试点、线上服务品牌创建;优先支持基于基础数据库、共享开放平台等开展大数据应用,支持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治理、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等先行先试;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实施)


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研发准备金制度、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政策措施,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及引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开发区)


江北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梁平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开展科技工作会商、联合实施科技项目、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十一、在改革科技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成效显著,科技创新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增长明显的区县(开发区)


万州区、巴南区、长寿区、潼南区、两江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纳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激励奖补范围,并在申报创建国家或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十二、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获得信贷、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措施成效显著,营商环境良好的区县(开发区)


涪陵区(社会信用体系)、渝中区(社会信用体系)、江北区(营商环境)、永川区(营商环境)、綦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大足区(社会信用体系)、武隆区(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云阳县(营商环境)。


对上述地方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成效明显的,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的,2022年在城市信用监测中予以加分,授牌“重庆市信用示范城市”,并推荐申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支持建设区域性专题信用数据库。(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三、积极支持民营市场主体“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促进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区县(开发区)


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璧山区、荣昌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效奖励项目中,分别给予10%的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十四、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品牌激励制度、积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大胆探索质量督察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开发区)


南岸区、江津区、永川区、垫江县、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申报全国推进质量工作先进、全国质量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十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创新措施实、效果好的区县(开发区)


沙坪坝区、渝北区、南川区、綦江区、梁平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农业有关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


十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村镇创建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工作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开发区)


沙坪坝区、渝北区、大足区、梁平区、奉节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18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十七、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开发区


北碚区、潼南区、九龙坡区铜罐驿镇、江津区西湖镇、綦江区赶水镇。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18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十八、大力推进岸线治理、清水绿岸治理、山城步道建设等“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开发区)


大渡口区(山城步道建设)、江北区(两江四岸治理)、沙坪坝区(两江四岸治理)、九龙坡区(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南岸区(清水绿岸治理)、北碚区(城市更新试点示范)、渝北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巴南区(山城步道建设)、永川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南川区(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垫江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云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石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盛经开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022年对上述地方中“两江四岸”岸线治理提升工作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山城步道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实施)


十九、“河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在河流管理保护、市级总河长令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乡镇(街道)


铜梁区、荣昌区、黔江区濯水镇、渝北区统景镇、丰都县三合街道。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二十、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强化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治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化“马路办公”等工作措施实、效果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开发区)


涪陵区、江津区、大足区、铜梁区、潼南区。


对上述地方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二十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合理有效使用就业资金、推动改革创新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开发区)


沙坪坝区、江北区、綦江区、潼南区、开州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对区县转移支付时,分别给予专项资金倾斜支持。(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十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效明显的区县、乡镇(街道)和开发区


沙坪坝区、南川区、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南岸区龙门浩街道、渝北区双龙湖街道。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和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区县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十三、大力推进“三通”医共体改革工作。对积极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区域就诊率、基层医疗占比、医保基金有效使用率、牵头医院群众满意率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高的区县(开发区)


沙坪坝区、璧山区、南川区、荣昌区、两江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二十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高、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科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改革的区县(开发区)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江津区、潼南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教育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倾斜支持;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区县在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技能型社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区县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市教委组织实施)


二十五、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高效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提升旅游城市影响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开发区)


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川区、武隆区、巫山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参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群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优先纳入相应的市级品牌创建名单;分别给予专项资金奖励支持。(市文化旅游委组织实施)


二十六、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有效化解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防汛抗旱等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保障等应急能力提升,积极创建安全示范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区县(开发区)


涪陵区、大足区、綦江区、开州区、秀山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市应急局组织实施)


二十七、2021年有关工作获得党中央(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


万州区(1项)、黔江区(1项)、涪陵区(1项)、大渡口区(1项)、沙坪坝区(1项)、九龙坡区(3项)、合川区(2项)、永川区(3项)、南川区(2项)、潼南区(1项)、荣昌区(2项)、开州区(1项)、梁平区(1项)、武隆区(1项)、城口县(2项)、丰都县(3项)、云阳县(2项)、巫溪县(1项)、石柱县(1项)、秀山县(1项)、酉阳县(1项)、彭水县(2项)。


对上述地方在2021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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