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新冠指办发〔2023〕3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 “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
渝新冠指办发〔2023〕3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合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过渡和顺利转段,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4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渝新冠指办发〔2023〕1号)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当前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沉资源,筑牢基层健康防线
1.加强统筹调度。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指挥部每日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保障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相关问题,确保人员到位,药品、设备配备到位,服务到位。
2.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各区县级医疗机构新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总数80%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扩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吸引已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配备适宜、充足的防护用品,科学安排班次轮换,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在岗率80%以上。
3.加强药品储备。各区县按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的15%—20%配齐配足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确保机构可用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并根据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情况适当增加。统筹调度辖区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小分子药,保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可开展社区医疗救治。
4.配备吸氧和血氧监测设备。各区县要增加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以下简称指氧仪)配备数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配备20个以上。按要求配发国家统一配送的指氧仪,确保设备顺利发放至每个村卫生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氧疗设备。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人群包保团队、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指氧仪。有条件的区县可为辖区65岁以上有新冠病毒感染重症风险且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发放指氧仪。
5.强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按标准配齐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主动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
6.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对基层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培训工作,使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熟练掌握新冠重点人群分级分类服务方法、感染症状观察、感染者居家管理和治疗、中医药救治和康复诊疗、低氧血症早期发现、呼吸困难的评估和问诊方法、指氧仪的使用、重要转诊指征以及小分子药物的适应症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二、强化监测,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理
7.建立包保团队。各区县严格落实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书记抓疫情防控的责任,组织动员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组建包保小分队,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参与包保小分队工作的人数要与所联系服务的重点人群数相匹配,每个团队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指导。
8.强化社区网格服务。各区县要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包保小分队“联络员”作用,对黄色、红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联系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健康“守门人”作用,利用云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或上门随访等“面对面”方式主动服务。
9.做好返乡人员监测。各区县加强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告知其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
三、前移关口,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0.加快发放“健康包”。按照先农村后城市,先高龄(80岁以上)后低龄(60—80岁),先正在病程中的人群、再尚未感染急需药物的人群、后已经感染且康复的人群,先合并有基础性疾病人群、后无基础性疾病人群的原则,加快“健康包”发放工作,确保“健康包”按时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区县可根据实际将“健康包”发放范围扩展到有基础性疾病的重症高风险人群和困境儿童等。
11.做好居家治疗人员管理。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服务责任,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定期通过电话、微信、巡访等方式了解其健康状况并及时向社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反馈,对有需求的人员协助联系上级医院。
12.加强分类健康服务。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作用,做实红黄绿标识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对低风险人群(标记绿色),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引导尽快疫苗接种。对中风险人群(标记黄色),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指导居家治疗的感染者开展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对高风险人群(标记红色),经评估后可居家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等必要服务,指导协助不适宜居家治疗人员转诊。
四、及时转诊,确保重症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13.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市、区县两级120调度指挥中心要扩充120受理坐席,加强转运力量,迅速响应,确保急救电话24小时拨得通、有车派。各区县要统一调度辖区院前急救资源,确保每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辆入网120救护车。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设置专人专岗,通过组织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个人车辆,组建非急救转运车队,保障普通患者转运需求。
14.畅通转诊渠道。各区县成立转诊转运专班,简化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转诊机制,提前做好转运人员、转运车辆之间的衔接;明确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特别是三级综合医院要专门开设高风险人群接诊绿色通道,不得延误、推诿、拒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高风险患者。建立和畅通重症转诊通道,完善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转诊机制,提高转诊效率。
15.及时转诊重症患者。对于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一旦发现感染,要及时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上级医院。对于基层首诊的重症患者,要迅速准确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供氧,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尽量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在医护人员陪同下及时转诊。
16.发挥医共体支撑作用。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相关专业医师组建巡诊小分队,在辖区重点乡镇(街道)驻点出诊、指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辖区内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区县域医共体内部要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诊室)远程医疗全覆盖。推动区县域医共体与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城市对口帮扶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17.发挥中医药治疗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快“三药三方”及市新冠感染中医药防治推荐方案推荐的中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备和使用。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和用药习惯,按照我市确定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中药协定处方,制定本辖区中医药治疗方案,因地制宜,辨证施治。在新冠病毒感染初期,运用中医药尽早介入治疗,及时遏制轻症病人向重型、危重型发展。
五、加强组织,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各方资源,保障工作条件。要加强对辖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19.实时掌握动态。各区县要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应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服务监测机制,动态掌握辖区疫情发展、发热门诊(诊室)接诊、药品储备使用、医务人员感染减员、重点人群服务的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0.强化健康宣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作用,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加强对新冠病毒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对未接种或未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居民,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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