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23〕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渝府办发〔2020〕133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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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废止渝府办发〔2020〕133号文件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3号)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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