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23〕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巴南区、潼南区、奉节县教师进修学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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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设立巴南区、潼南区、奉节县
教师进修学院的批复
渝府〔2023〕15号
巴南区、潼南区、奉节县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创建教师进修学院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专家组评估验收意见,同意设立巴南区、潼南区、奉节县教师进修学院。
二、请你们按照《关于区级教师进修学院建设意见》(渝办发〔2003〕232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有关要求,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进修学院的管理,明确教师进修学院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进修学院高质量发展,把教师进修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教师发展机构,更好服务教育强市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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