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4〕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财会〔2024〕4号
市级各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各会计师事务所,各区财政局,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综合事务中心,市会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4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现将《2024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2日
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法治化、专业化、数字化、协同化、国际化要求,加快建设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努力实现会计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新时代会计管理工作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充分认识新时代会计工作的新方位,准确把握新时代会计管理工作在职能内容、工作对象、方式手段等方面的深刻变化,有效发挥会计准则制度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加强会计行业治理,积极履行财会监督职能,打击财务造假,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安全;完善会计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加快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二、加强履职尽责,积极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宣传培训。依法履行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强化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刚性要求和法律约束,制定发布2024年度全市会计人员培训计划,围绕会计法规、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监督等举办12期专题培训,覆盖市级部门、国企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单位,预计参训3000人次以上,全面加强会计领域法规制度宣传解读,指导督促单位和财会人员掌握法规制度、依法开展会计工作。
二是深化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及时回应和解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的问题。推动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实施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加强成本核算。
三是深化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贯彻落实《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制度文件,联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2023年企业年报工作,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切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责任,提升单位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报告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应用,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外部评价,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政策指导、经验总结和应用推广。推动会计审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继续参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化深化试点工作。
五是提升会计科研服务发展能力。指导市会计学会健全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专门论坛等学术活动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2024年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创新开展科研项目立项答辩,持续优化研究成果评价和展示平台,打造高端学术活动品牌。建设新型会计专家智库,完善智库工作机制,形成我市会计领域科研创新策源地。
(二)推动会计监督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持续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检查覆盖面不低于20%。组织市区两级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选取3家以上同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聚焦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行为。
二是督促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发挥执业监督作用。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披露风险信息,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加强执业质量,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持续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实现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三是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强化与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天津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增强监督工作合力。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健全会计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完善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服务、自律管理作用,与财政部门形成协调统一的行业共治格局。
四是推动会计监督能力建设。编制会计监督检查法规政策汇编和检查工作指引,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检查人员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完善检查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年度检查情况评选出政治过硬、素质过硬、担当作为的优秀检查组及优秀检查人员,持续提升会计监督执法水平。
(三)促进会计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坚持统一部署、一网通办、互联互通,持续优化行业审批、报备等工作程序,着力提升数字化监管服务能力,用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全面推广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提升行业政务服务和监管信息规范性、公开性、透明度。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协同管理。联合市税务局、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研究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压实相关方各自责任。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对系统内存在基本信息有误、专职从业人员少于3名、非专职从业等异常数据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加强会计人才培养评价
一是做好会计职称考试服务保障。认真组织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实做细准备,组织完成报名,提高服务考生效能。加强考试管理机构建设,持续推进考试组织工作财权事权相统一,切实发挥我市职称办对于考试工作统筹领导作用。严守考试安全底线,认真总结经验成效,保持打击考试作弊高压态势,一体化推进考务工作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强化考试入场管理,全面提升考试作弊防范水平,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二是加强会计人员日常基础管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推动全国统一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实现会计人员“一网通办”。依托全国统一会计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实现资格考试与人员管理数据同源,同步加强对会计人员身份、学历、从业、奖惩、继续教育等大数据比对,促进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准确、更新及时、承诺诚信,逐步实现会计人员“一次采集、实时更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项目立项,宣传会计先进事迹,提升会计职业声誉。
三是完善会计高级职称评审机制。开展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激发会计职业热情,优化会计人才结构,释放会计人才发展活力。探索述职答辩、评审投票的模式更新完善,加强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便利申请人和主管部门评审申报。开展我市会计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更新评审专家库,加强专家管理,提升评审服务效能。
四是加强高级会计人才培养使用。总结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有益经验,研究地方实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新机制。组织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用好用足培训资源。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推动行业人才工作整体上台阶,更好服务经济建设。
三、履职尽责,提升效能,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
(一)完善会计管理工作体系
顺应法治化、专业化、数字化、协同化、国际化要求,强化监管职能,整合专业资源,加强平台应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既讲业务、又讲政治,既懂会计、又懂经济,既擅长技术、又擅长治理的会计管理人才队伍,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效能
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会计管理机构、监督评价局、综合事务中心、会计学会在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和学术理论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好、用好各类委员会、咨询专家机制,不断发挥委员、专家资政建言、舆论引导作用,借助社会智库力量,凝聚发展合力。强化高端会计人才引领作用,完善高端会计人才使用机制,有效发挥会计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