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7〕9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27 00:26:03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制定《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文件及附件:szbf[2017]92(2017-06-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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