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17〕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8-12 03:05:3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7〕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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