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17〕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8-12 03:05:3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7〕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附件全文:浙 江省老 龄事业发展“十 三五”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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