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1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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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交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产业,是要素空间流动的“血脉”,是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强化大交通理念,创新大交通体制,按照综合交通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的要求,深入推进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现代交通五大建设,构建支撑都市经济、海洋经济、开放经济、美丽经济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努力打造省会到设区市高速铁路和全省空中1小时交通圈,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按照“五大建设理念引领、四大走廊服务全局、骨干网络支撑全省、补齐短板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增强动力、万亿投入强化保障”总体思路,突出大通道、大枢纽、大节点、大网络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和信息化提升,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基本建成交通强省。

——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全省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到40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达到1500公里,都市区城际(市域)铁路达到3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达到380公里。

——公路。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2.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4800公里,国道5000公里。

——水路。全省沿海港口总吞吐能力达到13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2900万标箱,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270个;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3.7亿吨,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600公里。

——机场。全省民用机场旅客吞吐能力达到7000万人次,一、二类通用机场达到20个以上。

——枢纽站场。全省综合客运枢纽达到18个,交通物流基地达到145个。

——油气管网。全省输油气管道里程达到6700公里。

——邮政。全省邮政业务总量达到1900亿元,快递业务量达到100亿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

深入推进大港口建设。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推动沿海港口资源优化整合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全球一流现代化枢纽港、全球一流航运服务基地、全球一流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加工基地、全球一流港口运营集团,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稳居世界第一,跻身世界强港行列。重点推进宁波舟山港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梅山港区6号—10号集装箱码头、舟山实华45万吨原油码头、鱼山进港航道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温州港、嘉兴港、台州港等重要水运及配套项目建设。

深入推进大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管道网络,构建高速铁路1小时交通圈,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公路,打造“四好农村路”全国样板。重点推进九景衢铁路、金甬铁路、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龙丽温高速公路、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等项目,以及G351等一批国省道项目。

深入推进大航空建设。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门户机场,推动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成为千万级大型机场,扩容提升义乌、舟山支线机场,新建丽水、嘉兴运输机场,推进一批通用机场建设,构筑全省互联互通的通用机场网,构建空中1小时交通圈,实现民航大省向民航强省跨越。

深入推进大水运建设。加快实施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按照北提升、南畅通、东通海、西振兴的总体目标,建设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重点县(市、区)和产业园区的江海河联运航道网络,与沿海港口深度对接融合,打造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以京杭大运河、杭甬运河和钱塘江为核心,重点建设10条江海河联运主通道、10个内河重点联运作业区。

深入推进大物流建设。贯彻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和“互联网+”行动要求,做大做强国家物流平台,打造国际国内最具规模的物流信息交换中心和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发挥平台在降成本中的作用。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快提升义乌国际陆港、杭州传化公路港等重点物流园区,支持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和具有口岸功能的跨境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大物流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杭州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快商贸物流、农村物流和城乡配送发展,乡镇快递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继续保持在全国物流业的领先水平。

(二)高标准构建“四大经济交通走廊”。

构建都市经济交通走廊。增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集聚辐射能力,强化与其他中心城市及县城的互联互通,支撑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跨越。提升都市区对外联通能力,打通高速公路省际“断头路”,加快发展高标准铁路,形成连接东西、纵贯南北的对外交通格局。扩容高速公路,改善拥堵点,加快建设城际铁路,开通都市区公交线路,全面提升都市区之间和都市区与省域中心城市通达水平。完善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推进都市区内部通勤一体化,加强都市区城市地铁、市域铁路、至周边县城城际铁路、快速路网、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统筹城乡交通发展。

构建海洋经济交通走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海港、海湾、海岛联动发展,统筹内陆与沿海协同发展,支撑浙江由陆域经济迈向海洋经济。推进现代化综合枢纽港建设,加快梅山、金塘、衢山、鱼山、六横、洋山等岛屿交通设施统筹开发,建设大型专业化泊位,完善主要货种体系布局。构建“一带多联”集疏运体系,统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构建江海、海河、海铁、海陆等多式联运体系。加快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构建开放经济交通走廊。依托海港、陆港、空港和国家物流平台(“三港一平台”),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支撑浙江经济实现更高层次开放发展。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港口、航道、锚地资源,提升港口经营服务水平,扩大港口对外合作,服务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宁波梅山新区建设。构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实现“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营,加快口岸物流园区建设。提升航空运输国际化水平,拓展国际航线网络,促进航空口岸开放,助推临空经济发展。加快国家物流平台建设,推进国际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构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自然生态、畅通舒适、美丽致富的“江南风情走廊”。打造自然风景线,着眼全域景区建设,服务创建国家公园,提升公路通达4A级以上景区能力。打造科创产业线,服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增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等创新平台及省级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重点健康产业基地综合交通保障能力。打造生态富民线,以美丽公路为载体,通达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传统村落及一批农家乐集聚村。打造历史人文线,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路通畅水平,串联全省历史文化遗产。

(三)全力打造“三纵四横、对角贯通”骨干网络。

强化国家级综合运输通道能力。重点提升国家“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中沿海大通道和上海至瑞丽大通道浙江段通行能力。扩容提升现有“两纵三横”综合运输通道,“两纵”即沿海通道和沪(宁)浙赣通道,“三横”即浙北(湖嘉沪)通道、浙中北(杭绍甬舟)通道和浙中南(皖金台)通道。新增“一纵一横”综合运输通道,即依托临金高速公路、黄衢南高速公路、建德至衢州铁路和衢州至宁德铁路等,新增“一纵”浙西(皖建衢)通道;依托龙丽温高速公路、龙泉至浦城高速公路等,新增“一横”浙南(闽温丽)通道。构建对角贯通的综合运输通道,依托甬金高速公路、金甬舟铁路等,构建义乌国际陆港至宁波舟山国际枢纽港的义甬舟大通道;依托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杭绍台高速公路等,构建贯通杭州都市区与温州都市区的杭(台)温通道,实现四大都市区对角贯通和更高水平互联互通。

(四)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加快推进都市区综合交通发展和重要枢纽建设。全面提升杭州、宁波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温州、金华-义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强化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交通节点城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

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建立交通运输、海洋港口、发展改革、经信、财政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出台相应扶持政策,重点强化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大型铁路、公路、港口、航空枢纽及物流园区,完善多式联运公共服务设施和对外集疏运通道,努力打造全国性和区域性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优化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深化国家甩挂运输试点,积极培育专业化市场主体。加快多式联运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部门间、政企间、企业间各层级的多式联运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机制。

加快打通省际“断头路”。加快建设综合交通省际接口,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等周边省(市)衔接,重点推进杭黄铁路、衢宁铁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临金高速公路、千黄高速公路、京杭大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湖嘉申线嘉兴段航道二期、G228苍南段等项目。

加快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大力推广嘉善经验,加快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公路路况及服务水平,消除等外公路,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畅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城乡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促进城乡铁路、公路、公交等多种运输方式综合有效衔接。健全城市公交、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工程和镇村公交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农村客运村村通。推进交通、邮政融合发展,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

加快改善山区和海岛地区交通。推进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区域交通、陆海交通统筹发展,大力支持山区、海岛地区交通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以衢丽铁路、甬舟铁路、龙丽温高速公路等项目为标志,推进一批山区、海岛地区交通项目,打造富民兴业的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依托钱塘江中上游、瓯江航运开发工程,推进山海联动、江海联运发展,加大市县航运综合开发支持力度,完善水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善陆岛、渡口等渡运设施,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加快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以智慧交通为抓手,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整合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智慧高速等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及物流信息资源,加快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信息资源交换,推进交警、海事、民航、铁路、海港等信息资源接入共享,构建全省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实施交通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增强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感知、预控和应急能力,统筹交通行政审批、出行信息、多式联运信息、旅客运输联网售票、邮政快递等服务,加快实现“一张网”。

三、加强改革创新


(一)创新大交通管理体制。完善综合交通统筹管理、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综合交通发展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综合交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顺应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机衔接、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围绕国家关于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部署,落实综合交通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要求,加快构建上下对口衔接、左右统筹协调的区域大交通管理模式。整合优化交通运输领域管理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地方机场和邮政业发展。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条件较好的城市先行探索,积极形成“一城一交”的交通运输管理模式。

(二)创新交通建设与运营机制。围绕服务全省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国有交通投资企业在综合交通投资、建设、运营的主力军作用。依托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创新综合交通建设市场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融资结构,提升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培育省内地方铁路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力量,组建省级轨道交通运营公司,提升运营效能,降低运营成本。重视发挥平台公司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运营效能、效率和效益。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委等主管部门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各自职能分工,对平台公司承担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督管理。

(三)创新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在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过程中,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等的衔接,加强与城乡、环保、水利、涉海、旅游等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加强水生态环境和水域保护。注重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严格依法实施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纽带,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管道、物流等规划职责,建立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交通专项规划有机联系的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规划统筹协调,省级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要突出引领和导向作用,注重各种运输方式综合协调衔接,强化区域交通一体化,推动跨设区市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建设,重点规划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航道、主要港口、机场、重要综合枢纽和物流园区。注重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严格依法实施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四)创新项目审批机制。以规划为依据,科学编制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落实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空间配置相互协调、时序安排科学有序。进一步优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简化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责权利相一致、事权与财权相对应原则,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上下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督,防范项目建设廉政风险。

(五)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在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区分项目属性,拓宽融资思路和渠道。市场化运作的项目,要加强与各类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融资方式,搭建全省综合交通建设融资主通道。沿海港口及航道、锚地、干线铁路建设要加大省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以国家为主建设的铁路项目,平台公司作为省政府出资代表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省市资本金出资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以省为主建设的铁路项目,坚持市场化运作,由平台公司主导实施,省市资本金出资比例按省本级相对控股原则,根据不同项目情况具体研究确定。高速公路建设要发挥平台公司主导作用,坚持市场化原则,完善省市联动、协调平衡的投资机制。原则上省与市县出资比例为6:4。鼓励地方政府作为项目投资建设受益方,按照股比或约定承担弥补营运资金缺口和亏损的责任,并可通过提供可供开发的资源的方式对平台公司给予适度补偿。鼓励开展省市共建投融资平台试点。都市区城际铁路建设以所在地政府为主投资,城市轨道建设由所在地政府负责投资。机场和枢纽场站建设以所在地政府为主投资,支持浙江机场集团发挥整合全省机场资源的作用。支持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都市区城际铁路、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其他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对于平台公司执行省政府决策的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及内河航道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并适时调整省级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沿海航道及内河航道的“建管养”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建设全面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和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市场化养护体制。根据项目运行成本,鼓励通过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合理降低建设成本。

(六)创新行业管理。完善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强化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快创建绿色交通省,推进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绿色客运发展模式和以多式联运为核心的高效率货运发展模式,提高铁路、水路等运输比重,推动节能减排、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提升运输装备标准化水平。完善平安交通体制机制,健全省市两级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网络和制度体系;加快提升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深入推进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改善交通秩序。积极稳妥推进道路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汽车维修和驾驶培训等市场化改革。

(七)推进交通运输集中执法改革。按照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适时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力量,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制定执法保障制度和标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市县交通运输集中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

(八)着力培育综合交通大产业。充分发挥综合交通产业对全省经济转型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制订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快交通装备制造、交通物流和交通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水平。实施省内交通建筑企业培育计划,提升我省高端交通建筑业整体实力;培育以轨道交通装备为核心的高端交通装备制造业,打造若干千亿级综合交通产业园区。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努力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四、强化要素保障

(一)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省级构建以财政一般预算内资金、燃油税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为主,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为辅的投融资体系。中央转移支付的燃油税资金按照“四不变”原则专项用于交通发展。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高使用绩效。尽快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体制,省财政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经清理甄别认定的省级公路水运存量债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组建千亿规模综合交通建设投资基金,用于平台公司主导的综合交通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资产证券化、沿线可开发资源投入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障公益类交通项目资金需求。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二)加大建设用地用海保障力度。优化交通规划设计理念,坚持依山傍水、因地制宜、宜弯则弯、宜窄则窄,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海洋生态敏感区及自然海岸线,做到少开挖少占地少投入,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积极争取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列入国家项目,争取国家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统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省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年度农转用计划指标,可申请使用省预留指标。涉海省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用海指标可作优先安排或作省预留。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对少数事关全局、重中之重的交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部分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中的桥梁、隧道、车站、特殊地基处理等控制性单体工程,以及受季节影响或与其他工程交叉干扰急需开工的工程向国家申请争取先行用地。

五、推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项目长”负责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推进综合交通发展的考核机制。领导小组要根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下达年度工作责任书,实行每月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最美行业”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优化队伍结构,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交流,努力打造一支勇立潮头的浙江交通铁军。加强交通专业人才特别是研究型人才培养,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交通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综合实力,强化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院校。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现代综合交通发展作为重点,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综合交通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新闻发布制度,及时解读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发展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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