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4〕3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等扩区调区移区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3-09 18:09: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等扩区调区移区的批复
皖政秘〔2024〕35号
阜阳、滁州、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等扩区调区移区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由637.31公顷扩大至978.29公顷(至2035年)。同意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调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分别不得突破1026.59公顷、1690.93公顷、786.62公顷。同意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移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突破390.31公顷。上述开发区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与所在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扩区调区移区工作。
三、要加强对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工作的领导,督促开发区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