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字〔2024〕12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农业大学关于组建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农业大学关于组建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的通知
赣农字〔2024〕12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有关部门、江西农业大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发〔2024〕1号)(以下简称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系统培养乡村民宿专业人才,助力景村融合、产村融合、三治融合、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经省农业农村厅、江西农业大学共同研究,决定组建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宗旨
创新“产教”融合模式,凝聚政府、企业、教学等各方力量,系统培养乡村民宿专业人才,引导广大乡村民宿业主和在地新农人,积极参与“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活力增强,推动江西农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
二、功能定位
着力搭建“四大功能”平台,为江西乡村民宿产业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储备。
(一)人才培育平台。开展乡村民宿相关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教育和专业实训培训,打造全国乡村民宿专业人才培育新标杆。
(二)品牌建设平台。参与乡村民宿产业品牌建设,扩大江西乡村民宿品牌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交流合作平台。通过“政企教”联动、信息汇集、论坛研讨、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搭建乡村民宿产业信息与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实现共同高质量发展。
(四)智库策划平台。参与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相关的课题调研、项目策划、项目建设、标准制定、营销推广、乡村民宿指数白皮书发布等,助推江西乃至全国乡村民宿产业集群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三、机构设置
学院按照“一整合三不增”(即整合现有资源力量,不增设工作机构、不增添工作人员、不增加经费支出)原则组建,采取“2+N”方式设置机构,即设置教学区、运营区以及N个实训点。
(一)教学区。依托江西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增挂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教学区)牌子。主要职能是按照成人教育本科学历人才培养要求,依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2024年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开设乡村民宿方向,2025年及以后增设“旅游管理”专升本专业,重点培养乡村民宿领域的专业人才,打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特色品牌专业。
(二)运营区。依托江西凤凰村培训基地(中组部和农业农村部授予江西唯一的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增挂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运营区)牌子。主要职能是在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组织下,探索“产教”融合的运行模式,对接乡村民宿行业头部企业、涉农企业、社会组织(协会)等主体,开展乡村民宿选址、规划、设计、服务、品牌、体验、智库、合作、交流等全产业链运营工作。
(三)实训点。遴选发展成效明显的星级乡村民宿及乡村民宿集聚区,开展学员见习实训。主要职能是开展前台、餐饮、客房、茶艺等服务技能实训和产品设计、项目运营、新媒体营销、活动策划等内容学习实践。
四、责任分工
(一)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学院组织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创建、工作制度建立等工作,指导学院建设“四大功能”平台;重点负责学院(运营区、实训点)建设运行,协助参与指导学院(教学区)建设运行。
(二)江西农业大学。重点负责学院(教学区)建设运行,指导学院(教学区)开展相关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申报、招生、教学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建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是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鼓励涉农高校建设江西省乡村民宿学院等产业学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推进乡村民宿学院建设”批示的实际行动。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大力支持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二)形成合力。省农业农村厅和江西农业大学相关部门、单位要聚焦“产教”融合这个关键,瞄准“创建一流的民宿专业学院,培养一流的民宿专业人才”这个目标,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抓紧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上下联动的协作机制,在相关参与企业的密切配合支持下,推动学院有序运转。
(三)强化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江西农业大学相关单位要利用各种新媒体资源,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学院的宣传力度,鼓励吸引更多的乡村民宿从业人员或有从事乡村民宿行业意愿的人员踊跃报考、积极参训,全力营造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真正为全省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农业大学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