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文)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2024年2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江西卫生健康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聚焦治理、服务、科创、保障、产业等核心要素,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健康根基。
到2027年,健康优先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优化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科创体系优化升级,卫生健康事业产业深入融合,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格局基本形成,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到2030年,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科创能力全面增强,中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省基本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成为卫生健康现代化先行区、健康中国省域样板区、全国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中西部中医药强省引领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高地、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高地、卫生健康事业产业融合创新高地、人口发展和生育友好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高效协同,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
1.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党建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整治和查处卫生健康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弘扬“杏林”文化,打造新时代赣鄱生命健康文化。
2.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治理和健康共治格局。完善落实健康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和评价指标,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健康治理。深入实施健康江西行动,深化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化、体系化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3.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健全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机制。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到2030年,各县(市、区)建立高效协同的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进机制,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实现全覆盖。
4.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领导,推动市、县(市、区)由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医保、医疗、医药工作。建立完善医改重要事项会商协调机制。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运行机制。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二)坚持系统提升,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服务现代化
5.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强省疾控中心和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提升各级疾控机构能力水平。坚持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推进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加强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强化县域传染病防控能力。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药储备目录。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体系。深入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危机干预。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血吸虫病、地方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和消除疟疾规范化管理,力争2028年我省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
6.健全优质高效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将区域医疗中心打造成医学高地、高层次人才培养高地、科研及成果转化高地,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国家、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省市两级质控中心建设。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拓展乡镇卫生院功能,合理发展社区医院,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7.推进“预、治、康”一体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工程,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名药,推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加强基层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应急能力。
8.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强化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提升慢性病综合监测水平。强化母婴安全管理,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实施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深入实施妇幼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殖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多病共治水平。
(三)坚持融合创新,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科创现代化
9.健全卫生健康科创体系。打造卫生健康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架构,加快产出一批重大战略成果。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健全政府投入为引领、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为主体、市场化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研发投入机制,具备科研能力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年度医疗总收入的2%。
10.推进医教研产协同创新发展。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探索完善临床医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新模式。推进医学学科建设,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推动医学院校建设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构建学科交叉和协同支撑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临床研究制度创新。推进国家、省级医药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医教研产深度融合的省域创新体系,支持医学院校组建医药健康产业学院(研究院)、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11.培育引进卫生健康创新人才。实施“赣鄱名医”“赣卫优青”“公卫专家”等人才推选活动。对接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申报“双千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等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开拓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全面实施“学科领军人才”“科研创新团队”“复合型医学人才”等人才项目。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赣鄱基层名医”培养工程,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12.加快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化“一带一路”卫生健康交流合作,服务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搭建国际医学教育平台、国际卫生人才交流平台、友好医院合作平台,开展每年百人境外研修、百人对外交流“双百计划”。加快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积极承接上海合作组织传统医学论坛等国际性会议,深化传统医学领域交流合作。继续高质量派遣援外医疗队。
(四)坚持赋能增效,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保障现代化
13.完善医疗卫生多元筹资机制。落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和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坚持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卫生投入资金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考评监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导市场化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助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大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保障革命老区县医疗卫生投入。
14.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筹资缴费,巩固稳定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健全与经济发展、筹资能力相衔接的待遇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并优化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完善和规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线。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15.健全药械供应保障体系。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械上市。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大仿制药品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健全短缺药品协同监测机制,加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探索将短缺药品纳入省级医药储备目录并实时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16.健全人口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建立人口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实施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人口监测评估体系,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努力提振生育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夯实人口综合素质的基础。
17.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加强部门协同、信息联动、数据共享。探索“未来医院”发展,创新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快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现代化智慧医院。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和使用。
18.强化卫生健康法治保障。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行业规划、准入、监管等职责。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持续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深化平安医院、法治医院建设。
(五)坚持集约发展,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产业现代化
19.打造医药产业集群。推进医药产业前沿细分赛道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培育打造具有引领效应和市场潜力的医药“新星”产业群。布局建设新型化药制剂、中成药大品种、生物技术药物的原料药协同制造基地。依托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赣江新区打造医药产业研发制造的创新策源核,提升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创新驱动能力。
20.推动中医药产业融通发展。加快“赣十味”“赣食十味”道地优势中药材产业发展,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制定、完善江西省中药材地方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规范,挖掘中药经典名方、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新增长点。提升中药工业发展水平,培育中药大品种,打造中药名企。推进“互联网+中药工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 “数字化工厂”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药制造业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做优热敏灸产业。
21.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发展康养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高水平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实施“森林康养+”行动,打造康旅康养示范区(基地)。推动医体、医教融合。大力培育数字健康新业态。
22.优化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生态。推进大健康产业链建设,研究出台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措施,搭建服务大健康产业发展平台。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依法依规开放,促进数据资源跨领域、跨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医药产业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
三、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闭环,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建立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督查考核机制,明确卫生健康现代化重点指标,将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县综合考核,强化工作指导督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和信息发布,加强典型报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