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政办〔2017〕3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05 20:48:49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法政办〔2017〕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央驻豫执法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法政〔2017〕1号)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我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创新,是法治政府建设与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建设相结合的有效载体。经过近5年的努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完备,推动机制逐步健全,执法理念有效转变,执法方式不断改进,有效促进了全省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但是,实践中还存在对服务型行政执法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还比较低。

2016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豫发〔2016〕31号)明确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我省“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中的两个重要抓手之一,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将2017年确定为“服务指导年”,其目的就是要求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服务,推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长效发展,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今年开始,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抓手作用,为聚焦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打赢“四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明确任务措施

(一)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践证明,以提示、建议、示范、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有利于公众参与和配合行政管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探索建立行政指导案例评选制度,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指导方式科学化、规范化。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豫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本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防范执法矛盾纠纷。

(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是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我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内容。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制定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系统的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7号)要求,将行政调解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明晰行政调解流程,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调解统计报告制度,探索网上受理、调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中运用调解方式的研究,有效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三)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平台解决执法信息孤岛化、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促进条块联通,推进行政执法资源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模式、共享执法信息、拓展服务渠道。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要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推动,实现动态提升、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观摩、情景模拟、案例讨论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引导其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活动,示范带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注重“条块结合”,积极培育、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并作好推荐工作。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要持续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已命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指导提升和经验推广,要引导其向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领域扩展和提升,指导其积极参与我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注重面向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继续培育新的更具示范性、可复制性的示范点,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调研验收和确认第三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组织制定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探索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星级管理制度,推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长效化。

三、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度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已经分解细化(见附件1、2),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责任,落实人员和各项保障制度,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点,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工作推动。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服务、指导,注重通过调研、观摩、座谈等方式,帮助支持基层单位不断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学习交流,提倡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上下级机关之间交叉或共同组织论坛、观摩,取长补短、共同推进。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对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及时发现亮点、帮助解决问题,对有创新举措、成效显著的,在依法行政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已列入依法行政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2017年度工作任务表加强日常的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可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导、随机抽查、定点督促等灵活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注重总结宣传。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注重总结推广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式,善于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等新载体及时宣传本地、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附件:

1.2017年度工作任务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2017年度工作任务表(省直行政执法部门)
 

 


点此处下载:附件1、2.doc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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