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建〔2017〕6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既有高层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进行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既有高层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进行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
豫建建〔2017〕6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及时了解掌握我省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材料的有关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厅统一工作部署,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材料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为全省既有高层建筑。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2.1.1条规定: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填写调查表时请严格按此标准界定高层建筑。
二、摸底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此时间段内交付使用的所有高层建筑工程均为统计对象。
三、请按附表所列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材料项目信息,经核实无误后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或随意涂改。
四、省辖市负责搜集整理市区内和所辖县(市)的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节能信息,建立高层建筑节能信息台账,省直管县(市)负责本辖区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节能信息汇总整理和建立台账工作。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指派责任心强的有关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开展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附件电子版上报我厅。
联 系 人:胡开建 范非凡
联系电话:0371-69523923 66259610
电子邮箱:418878013@qq.com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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