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法〔2017〕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政法〔2017〕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现将《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实施“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六个转变”,不断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纲要》和《方案》的工作规划,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指导、评比表彰、经验总结、复制推广,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3.完善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结合推行“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重点工作任务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进度如期推进,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二、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4.继续抓好重点工作。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研究,规范程序、文书,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5.强化服务指导。加强日常服务指导,对基础较差,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多调研指导,帮助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举行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论坛,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学习。
6.推动执法方式创新。按照国务院要求,逐步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模式、共享执法信息、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7.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上档次、上水平。研究制定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星级管理等制度。开展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活动。
三、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8.高起点规划全省政府立法工作。有立法权的省辖市政府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树立精品意识。
9.切实规范政府立法行为。全省政府立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立法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政府立法工作不断走向规范。
10.全面完成2017年度立法计划。承担立法草案起草工作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积极做好立法调研、起草和上报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发挥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督促立法项目按期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
11.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办理本级政府以及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文件审核,重点是对重大复杂的决策事项以及文件、合同及时组织研究、认真审核。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的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的动向,为制定我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2.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缺失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维护其合法权益。开展“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评选,对优秀意见书进行表彰。
13.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今年年底前要普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尚未建立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确保年底前完成。
14.认真做好规章备案工作。按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规定,做好省政府规章和设区市的政府规章备案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要做好对设区的市政府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五、强化执法监督
15.加强主动监督。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省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门监督。
16.注重制度规范。继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选一批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参考。贯彻《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证件申领、发放程序,把好执法队伍质量关。
17.注重试点引领。培育打造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宣传先进典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对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择优推荐所培育的示范点。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洛阳、鹤壁、信阳、巩义4个地方要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大范围推广奠定基础。
18.注重事前预防。制定发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规范执法”专题培训,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执法问题发生。
六、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19.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建立完善从申请受理、案件调查、审理、决定及履行、卷宗归档管理等各环节的制度规定,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健康开展。
20.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或者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要依法决定撤销、确认违法、变更或者责令履行;对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期限提出答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依据的,要依照规定撤销行政行为。
21.抓好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各级行政机关要贯彻《河南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全面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效果,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2.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法制机构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下级机关行政执法存在普遍性问题时,要及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提出改进执法、做好善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3.积极规范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各地各部门要贯彻《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应诉水平。
七、认真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4.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制工作法治化,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培养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政府法制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善于攻坚克难的干部队伍;坚持全省“一盘棋”,继续加大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力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上下沟通,推动全省法制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5.继续抓好信息宣传。选配写作功底扎实,能力素质高的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责任。加强与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及时把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宣传出去,扩大政府法制机构影响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26.加强对仲裁机构的指导。指导各仲裁委不断改进和创新仲裁服务方式,扩大仲裁案件受理范围、丰富仲裁案件处理方法,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