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24〕1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4〕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日
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水运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进一步发挥水运优势,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江苏海江河湖联动的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动水运联网、补网、强链,紧紧围绕覆盖更广、标准更高、联动更畅、效益更好的现代化水运体系目标,加快建设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协同一体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经济开放的水运物流网,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
到2026年,基本形成“联网畅通、通江达海、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两纵五横”高等级航道网,形成长江干线横穿东西、京杭运河纵贯南北的“十字形”二级以上航道主轴,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功能更加完善,特色化多式联运和水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水运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航道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二级(准二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超1100公里,三级及以上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800公里,通达全省87%以上的县(市、区),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全面贯通;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打造成为全国内河航运标杆。
——港口大型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超28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超2100万标箱;港口大型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连云港港40万吨深水航道,形成以40万吨矿石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为引领的大型深水海港群;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数达到33个,沿江5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数达到149个。
——海江河、公铁水联运特色更加鲜明。集装箱近远洋航线覆盖60%以上的重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其中近洋航线通达70%以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内河集装箱运量力争达到200万标箱,培育形成不少于40条“五定”班轮航线;全省沿江沿海10个港口18个重点港区规划有铁路专支线、10个重点港区实现铁路专支线进港。
——船舶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运输船舶进一步向环保高效转型,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7艘;12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推广应用实现突破;力争形成运力规模在200万载重吨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战略船队,形成3家内河集装箱年运量超过10万标箱的骨干航运企业。
——水运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航道养护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完成省干线航道清淤疏浚土方1000万方以上;船闸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淮阴二线船闸扩容改造并启动皂河一线、泗阳一线等危旧船闸改造工程;航道网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全省运输船舶平均待闸时间较2020年压缩25%;打造2-3个综合水上服务区;完成内河航道4个一类应急保障基地、10个二类应急保障基地、81个三类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水运智慧创新发展取得突破。全面建成内河干线电子航道图,完善基于智能手机的船舶全航程可视化精确助航,建成全省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探索京杭运河全线船闸联合调度,推动全省船闸由区域集中控制向全网联合调度迈进;全省拥有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的港口重点生产作业环节100%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全省危险货物码头实现100%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建成太仓港四期、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等一批智慧港口项目,建成4-5个四星级以上智慧港口。
——水运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建成京杭运河、宿连航道等生态航道,创建2个近零碳船闸、2个近零碳水上服务区,打造一批“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品牌;绿色港口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船舶污染物接收应收尽收,转运处置率达到100%,原油成品油装船码头油气回收设施配备率达到100%,散货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省港口生产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占比75%以上,本省籍适改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全部完成,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电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
1﹒加快推进二级航道网建设。加快苏南运河、宿连航道、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等二级航道重点工程建设。2024年,全线开工建设苏南运河二级航道整治工程;2025年,全省新增二级(准二级)干线航道里程超过212公里,二级(准二级)及以上干线航道里程接近1100公里,建成谏壁一线船闸扩容改造、苏南运河航道疏浚、常州圩墩大桥至横林西桥段等工程,苏南运河实现2000吨级船舶全天候通航;建成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实现三级航道全线贯通、二级航道预留到位,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集疏运能力显著提升;建成连申线灌河至黄响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淮安四线船闸工程、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2026年,建成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改建、长桥改建工程,开工建设宿连航道宿迁段二级航道整治、宿连航道连云港段二级航道整治、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长江段航道整治工程。
2﹒大力推进干线航道联网提质。落实“连断点、畅干线、成网络、通长江、达海港”总体要求,基本建成“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2024年,三级及以上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625公里,全面建成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打造国内航运标杆,建成锡澄运河、通扬线高邮段、魏村枢纽扩容改建、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至幸福竖河段等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德胜河、金宝航线淮安段、东灶新河段、新江海河船闸;2025年,三级及以上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700公里,建成长湖申线苏浙省界至京杭运河段、申张线青阳港段、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苏申外港线、申张线张澄段、锡溧漕河无锡段等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金宝航线扬州段、秦淮河江宁彭福至长江段航道整治工程;2026年,三级及以上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800公里,建成通扬线通吕运河、新江海河段航道、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芜申线宜兴段、水阳江西陡门至甘家拐段航道整治工程。
3﹒提升支线航道功能。加快构建干支联动的发展格局,完成支线航道规划,加快推进通港达园内河运输专支线航道建设,提高干支互动效益,充分发挥各层次、各等级航道的组合效能,努力拓展实现“门到门”水运服务。2024年,完成全省支线航道网规划,形成通港达园内河运输专支线中长期滚动项目库,建成磨涧河、复新河等专支线航道,开工建设顺堤河等项目;2025年,建立健全通港达园内河运输专支线建设、管理、养护机制,建成顺堤河等专支线航道;2026年,建成一批通港达园内河运输专支线航道,形成干线航道与港口码头、物流园区、临港企业、铁路货运枢纽等有机衔接的高效畅通水运服务。
4﹒推动港航一体发展。贯彻落实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要求,编制《江苏省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并提请印发,积极推进打造与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和新一轮干线航道网相匹配的港口体系。
(二)打造协同一体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
1﹒健全沿海港口公用基础设施。重点建设10万-40万吨深水航道。2024年,建成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南延伸段一期、盐城港响水港区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2025年,建成盐城港滨海港区北港池防波堤一期工程,力争开工盐城港射阳港区5万吨级进港航道、盐城港滨海港区北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2026年,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南通港小庙洪上延航道工程。
2﹒加快深水海港建设。巩固拓展以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为支撑的新亚欧陆海联运出海口,打造以苏州港、南通港为支撑的上海组合港北翼,支持建设盐城港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重点建设10万-40万吨专业化码头。2024年,推进江苏华电赣榆华电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南通港洋口作业区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洋口作业区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建设,建成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赣榆港区6号液体散货泊位,新增10万吨级以上泊位1个;2025年,开工建设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50-52#泊位、盐城港滨海港区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一期项目二号泊位工程,新增10万吨级以上泊位2个,沿海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5.1亿吨;2026年,力争建成盐城港滨海港区主港池北区通用码头三期、南通港洋口作业区华润燃气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B1泊位)、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B2泊位),新增10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
3﹒加快沿江港口转型提升。充分发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效益,加快沿江港口功能优化和转型升级,支持苏州港打造集装箱干线港,提升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能级,重点建设5万-20万吨级专业化码头。2024年,建成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港口集团通用码头改扩建、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一二期改建、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等工程,开工建设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配套码头工程,新增5万吨级以上泊位7个;2025年,建成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港口集团五号码头改扩建、镇江港扬中港区西来桥作业区华和物流粮食码头、高桥港区LNG加注站及接收站配套码头、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等工程,开工建设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新增5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沿江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12.9亿吨;2026年,力争建成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配套码头工程,推进苏州港太仓港区集装箱码头五期、南京港龙潭港区六期工程等前期工作,新增5万吨级以上泊位1个。
4﹒加快内河港口规模化建设。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内河港口,优先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抓住内河干线航道网建设契机,整合提升内河码头,加快航道沿线老旧码头整合提升,推进千吨级码头建设,重点加快淮安、徐州、无锡、宿迁、苏州、盐城等内河港口的集装箱作业区建设。2024年,建成淮安港淮安港区上河作业区一期码头、淮安港淮阴港区高新区作业区中天码头工程等,开工建设徐州港沛县港区丰乐作业区二期码头、宿迁港中心港区张圩干渠码头等工程,新增千吨级以上泊位18个;2025年,建成淮安港新港作业区三期、淮安港市区港区黄码作业区码头等工程,新增千吨级以上泊位16个,内河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10亿吨;2026年,建成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界牌内河码头、宿迁港陆运河作业区一期工程,新增千吨级以上泊位35个。
(三)打造经济开放的水运物流网。
1﹒优化集装箱国际海运网络。提升集装箱远洋航线覆盖水平,稳定运营美东、欧洲等集装箱远洋航线。重点发展中近洋航线,强化与东亚、南亚及RCEP成员的近洋航线建设,提升近洋航线覆盖和航班密度,打造“沿江沿海港口-上海”的“沪苏通”等外贸支线品牌。2026年,新增加密近洋航线,实现集装箱近远洋航线覆盖60%以上的重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其中近洋航线通达70%以上RCEP成员国家,内贸干线覆盖全国沿江沿海主要集装箱港口,长江支线班轮化覆盖长江主要集装箱港口。
2﹒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新增加密至江苏沿江港口和湖北等长江中上游沿江港口的集装箱航线。开行至连云港港、盐城港、南通港、上海港等沿海港口的集装箱公共驳运支线和海河直达航线。新增加密至山东、安徽、河南、江西等周边地区内河集装箱航线,促进淮安、宿迁打造淮河水运中心。提高内河集装箱航线运行质量,打造内河集装箱航线品牌。2024年,全省内河集装箱运量力争达到160万标箱;2025年,全省内河集装箱运量力争达到180万标箱,培育形成不少于40条“五定”班轮航线,内河集装箱航线通达长三角主要城市;2026年,全省内河集装箱运量力争达到200万标箱。
3﹒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实施重点港区集疏运铁路及“最后一公里”畅通工程。2025年,建成大丰港铁路支线,推动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全省沿江沿海10个港口18个重点港区规划有铁路专支线、10个重点港区实现铁路专支线进港,其中国家主要港口全部通达铁路专支线,内河重要港口、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年吞吐量5万标箱、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支线航道、铁路专支线;2026年,建成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铁路专用线二期工程。
4﹒完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以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徐州等铁水联运枢纽为核心,打造沿新亚欧大陆桥、沿江、沿海、沿运河铁水联运通道,加快形成“四大通道+五大枢纽+N个节点”的陆海双向铁水联运网络。以太仓港区、龙潭港区为核心枢纽,淮安、徐州、无锡、宿迁等运河港口为重要节点,加快形成江海河联运通道格局。2025年,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达250万标箱,培育形成集装箱多式联运精品线路超过40条;2026年,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达275万标箱,培育形成集装箱多式联运精品线路超过50条。
(四)提升运输船舶现代化水平。
1﹒加快推动绿色船舶发展。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全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应用,加快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船舶淘汰更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进纯电池动力技术在内河船舶应用,引导建造、改造内河电动船舶及配套充电设施;稳妥推动现有航行于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的2000吨级以上运输船舶实施应用LNG能源的改造。2024年,实现120标箱纯电动集装箱船舶稳定运营;2025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0艘以上;2026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7艘。
2﹒加强高效适用船舶研究应用。深化内河运输船舶设计建造一体化,提升专业化船舶设计建造和检验水平,加强智能环保、高新技术船舶技术研发,加快研发和推广12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等大型化、标准化船型。推进120标箱、200标箱等海河直达船型研发应用。加快先进适用、安全智能技术在运输船舶上的应用,降低船舶安全风险和船员劳动强度。2026年,120标箱以上集装箱、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舶应用实现突破。
3﹒培育壮大航运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本土航运企业,支持以江苏远洋运输公司为核心打造自有海运战略船队,加强自有船员队伍建设,提升集装箱远洋航运服务能力。鼓励内河集装箱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2025年,力争形成运力规模在200万载重吨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战略船队;2026年,形成3家内河集装箱年运量超过10万标箱的骨干航运企业。
(五)提升水运服务保障能力。
1﹒实施危旧船闸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危旧船闸扩容改造,全面提升船闸节点安全保障和通航效率。启动皂河一线、泗阳一线等危旧船闸改造工程,完成淮阴二线船闸扩容改造。2025年,开工建设皂河一线、泗阳一线船闸扩容工程,完成淮阴二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2026年,开工建设宿迁一线、下坝一线等船闸扩容改造工程。开展江苏省区域船闸协同调度解决方案研究工作,分析区域船闸协同调度的关键指标,研究提出区域船闸协同调度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边界、信息交互、应急调度等内容,推动全省航网运行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实现全省交通船舶平均待闸时间较2020年压缩20%;2026年,实现全省交通船舶平均待闸时间较2020年压缩25%。
2﹒实施航道安全与通航能力提升行动。2025年,完成清淤疏浚土方1000余万方,形成航道养护维护长效机制。
3﹒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规划建设一批长江及干线航道停泊区、水上服务区,构建更加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2024年,建成高邮水上服务区;2026年,建成2-3个综合水上服务区。
4﹒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探索港航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安全评估机制,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堆场、储罐、装卸船(车)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重大危险源防控,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机制。完善全省内河航道应急处置体系,推进内河航道应急保障基地建设。2024年,完成61个三类基地(一般应急点)建设;2025年,完成4个一类基地(综合性应急保障中心)和10个二类基地(常规性应急保障基地)建设,结合内河航道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同步增加水上搜寻救助及污染防治功能,实现安全监管、应急救援、污染防治、经营监管、服务培训等功能一体化;2026年,形成高度健全的应急保障体系。
(六)提升水运智慧化发展水平。
1﹒全面建成内河干线电子航道图。全面推进干线航道感知网络建设,实现内河干线电子航道图全覆盖,加快建设内河干线航道外场感知设施。2025年,累计完成1200公里航道外场感知设施建设;2026年,累计完成1600公里航道外场感知设施建设,推进长三角电子航道图有序衔接。
2﹒推进航道运行管理智慧化。实现基于智能手机的船舶全航程可视化精确导助航。建成全省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实现内河干线航道可视、可测、可控、可调度。建立“远程集控、统一调度、智能监测”的船闸运行管理新模式,推动船闸“自主运行、少人值守”。加快推进全省航道交通量观测点布局规划和建设,构建自动化观测体系。加强智能化、现代化执法装备的推广应用。2024年,建成全省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2025年,建成谏壁自动化船闸,全省智能执法终端配备覆盖率达到100%;2026年,全省航闸智慧运行效率显著提升。
3﹒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深化5G、北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与港口的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全省港口“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服务一体化、技术先进化”。2024年,建成吕四港自动化集装箱智慧港等工程;2025年,开工建设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等工程,全省拥有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的港口重点生产作业环节100%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全省危险货物码头实现100%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2026年,基本建成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建成4-5个四星级以上智慧港口。
4﹒推进物流服务智慧化。规划建设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支持电子口岸建设。深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省港口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以集装箱标准化货物单元为重点,探索推行协调互认的单证规则和服务规范,实现“一次托运、一张单证、一次结算、一单到底”的“一单制”多式联运全程运输。2025年,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连云港港、太仓港、南京港等主要对外贸易港口基本实现物流服务一体化,泰州智慧港口平台全面建成;2026年,形成多式联运“一单制”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七)推动水运绿色低碳转型。
1﹒打造生态绿色航道。推进京杭运河、宿连航道等生态航道建设,开展资源高效再生循环利用技术、新能源环保节能技术试点研究,推广应用有利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型护岸,形成绿色航道建设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绿色施工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航道施工和维护过程对水生态的扰动和破坏。根据干线航道建设和养护需求合理确定疏浚土方处置规模,按照“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经济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科学制定干线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明确抛泥区位置、规模及四至范围(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边界),并结合航道整治工程,依法依规同步租用临时用地,到期后根据协议委托地方政府负责清理、移交等,2025年前,全省续建或新开工的干线航道项目,完成疏浚土抛泥区预控工作,保障航道疏浚工程顺利施工。完善疏浚土综合利用机制,鼓励多方合作、技术创新、资源共享,实现疏浚土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航道疏浚土方综合利用率。2025年,建成京杭运河、宿连航道等示范项目;2026年,建成通扬线通吕运河段等示范项目。
2﹒开展“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水运江苏·美丽港航”服务、生态、文化等建设指南,形成“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标准体系。对新建项目,充分考虑“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要求,突出“水运+服务”“水运+生态”“水运+文化”等功能要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对已投运项目,在提升航运服务的同时,开展绿化、美化、融入文化“三化”提升,发挥“服务船民、服务市民、服务职工”功能,打造“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工程。2024年,建成连云港盐灌船闸、泰州周山河船闸“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示范项目;2025年,创建2个近零碳船闸、2个近零碳水上服务区;2026年,以京杭运河、宿连航道为重点,推进“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建设,建成不少于8个“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示范项目。
3﹒加强港口污染防治。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粉尘防治、水污染防治、油气回收治理等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港口防污染设施技术核查。2024年,发布港口防污染设施建设指南;2025年,原油成品油装船码头油气回收设施配备率达到100%,散货码头粉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2026年,港口污染防治成效持续巩固。
4﹒推进港口清洁能源应用。强化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制定沿海港口岸电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建设全省港口岸电信息管理平台。2025年,全省港口生产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占比75%以上,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2026年,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超过5000万度。
5﹒强化“船港城”协同治理。每两年开展一次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综合评估。统筹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处置与属地城镇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处置系统的有效衔接,逐步提升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处置比例,推动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残油(油泥)等上岸依法合规处置;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保障机制,实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应转尽转、应处尽处”。2024年,内河三级以上干线航道沿线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纳入属地市政公共收集和处理系统比例达到100%,转运处置率达到95%以上;2026年,辖区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纳入属地市政公共收集和处理系统比例达到100%,转运处置率达到100%。
6﹒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加快各市港口总体规划高质量修编,加快码头改建扩建,优化港口供给结构,提升码头泊位等级。加快推进“腾笼换凤”,开展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综合评价,加快推动效益低下港口岸线整合提升。严控增量岸线使用,新增岸线优先用于深水化、大型化、专业化、公共化码头建设。2025年,全省港口每延米岸线通过能力较2020年提升10%;2026年,全省港口码头深水化、大型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部署要求,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地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健全责任体系,出台配套政策,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对江苏内河水运和沿海港口建设维护的政策资金等支持。加大省财政统筹力度,加强水运建设资金保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水运发展,并根据建设需要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水运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重大水运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空间规模、水资源等要素保障。
(三)加强督导考评。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水运江苏”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动态跟踪、分析评估、督导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水运江苏”建设推进中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深化“一竿子到底”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形成省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大抓项目建设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
1、2024-2026年干线航道建设重点项目表
2、2024-2026年港口建设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