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函〔2017〕201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17〕201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人社〔2011〕6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安家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招收博士后的创新实践基地,以及有关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工作的单位;规定时间范围内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承担的博士后项目及出站后留豫来豫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时限(范围)
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及经费划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博士后招收工作客观实际,此次申报的3项经费时限范围分别为: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没有获取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的科研项目;
(三)安家经费: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办理出站手续的留豫来豫非在职博士后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材料:申请博士后招收经费,填报《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河南省博士后招收信息汇总表》、博士后进站审批件复印件等3份材料,一式2份。
(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材料: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
(三)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材料:出站后留豫和外省来豫工作的博士后,需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另报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博士后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企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审核卡等)各2份。
以上材料必须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材料经设站高校人事处审核;各地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申报材料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省属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申报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总表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务于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请到“河南博士后”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ha.hrss.gov.cn (“河南博士后”网页下载中心)。
(二)为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事项办理有关要求,此次报送的纸质材料请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阳光政务办事大厅8号窗口办理。
受理材料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农业东路向东100米路北,省外专局二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阳光政务办事大厅8号窗口;
邮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党明杰(收),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520C,邮编:450018);电子版发送到省博管办 电子邮箱:postdoctor2015@126.com。
(三)各项资助经费申报、评审、审批程序完成后,资助结果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以及厅内部“河南博士后”网页公布。
联系人:党明杰 0371-69690313
附件:
1. 河南省博 士后招收经 费申报表及汇 总表.doc
2. 河南省博 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 费申报表及汇 总表.doc
3. 河南省博 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 费申报表及汇 总表.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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