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健康发函〔2024〕1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卫办健康发函〔2024〕1号
各健康科普专家库分库牵头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持续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落实见效,切实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3-2025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浙江办函〔2023〕7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2023年)》,特制定2024年浙江省健康科普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组织做好健康政策和科普巡讲。结合2024年我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重点工作,关注“一老一小”、妇女群体、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围绕卫生宣传日、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做好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心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中医保健、妇幼健康、急救技能等健康科普知识。具体包括做好电视访谈栏目、完成“浙”里健康直播活动以及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和健康素养讲座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
(二)做好各类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和评审。汇聚专家智慧,鼓励各位专家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确保质量,积极推动各分库精品科普资源优质供给。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与国家及省级各类健康科普大赛,主动承担相应的作品征集、推荐、评选和汇总等工作。
(三)完善各分库健康科普资源库。结合本专业规范和指南,撰写科普文章,开发科普素材,牵头本专业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制定,建立相应的审核发布制度,确保科普信息的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鼓励各分库积极参与数字科普医生建设,为科普创作提供相应的资源和平台。
(四)做好健康科普领军人物和健康科普基地推荐工作。在本领域内推出一批高水平、高人气、高流量的健康科普专家,并积极吸收传播领域的网红健康科普达人入库,择优推荐省级健康科普领军人物。指导行业内健康科普基地建设,做好省内健康科普基地推荐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分库推荐2位专家参与电视访谈栏目,原则要求正高级职称或省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推荐2位专家参与“浙”里健康直播活动,要求具有良好的科普表达能力、丰富的网络科普经验的专家。择优推荐10名(大讲堂和农村文化礼堂各5名)专家参与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和健康素养讲座进农村文化礼堂,赴全省11个市尤其是山区26县开展健康科普讲座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文化礼堂等“五进”活动,要求业务精湛、基础扎实、无私奉献、亲和力强,内容通俗易懂,会方言者更佳,确保讲课效果。
(二)积极建设和共享使用浙江省健康科普资源库(浙里办“健康科普”专区),推动各地各单位制作和使用各类健康科普材料,制作和使用过程中标注“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浙江省健康科普资源库二维码(见附件5)。各分库当年入库图文、音视频资料等作品数量不少于50部。
(三)结合工作要求、专业特色等情况及时制定分库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库成员的工作要求和评价标准,统筹协调相工作,强化科普发布审核机制,确保科普作品质量。
三、其他事项
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等由浙江省疾控中心健教所承担,各分库的日常管理、专业培训、推优选树等具体工作由各分库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积极发挥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科普活动常见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联系人:任少凡、陈曦凡,联系电话:0571-87115250、0571-87115244,联系邮箱:xfchen@cdc.zj.cn。
附件:
1.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各分库牵头单位名单
2.2023年各分库活动开展情况表
3.分库专家授课主题清单
4.浙江省健康科普资源库作品入库要求
5.健康科普活动注意事项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