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经二〔2017〕116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25 00:47:00

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二〔2017〕1164号







各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重大项目办,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 京市市级保 障性安居工 程财政专项资 金管理办 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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