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资产〔2017〕80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集体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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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集体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资产〔2017〕809号
各区财政局、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主管部门: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意见》(京编委〔2016〕51号),我局不再负责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经研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集体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京财统评〔2001〕4号)自即日起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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