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2024〕43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降部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等级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降部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等级的通知
浙交〔2024〕43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试行)》(浙交〔2022〕6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动态调降信用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对违法分包行为的,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恒风路桥有限公司、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公路施工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级降为B级,影响期6个月;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公路施工信用等级降一级,由B级降为C级,影响期6个月。
二、对违法分包行为的,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水运施工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A级降为A级,影响期6个月;舟山市海丰港务工程有限公司1家单位,水运施工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级降为B级,影响期6个月;上海诸宝建设有限公司、舟山市海港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水运施工信用等级降一级,由B级降为C级,影响期6个月。
三、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平阳县联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尚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加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华路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筑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公路施工信用等级降为D级,影响期12个月。
四、对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进场后被更换的,许*杰1人公路施工项目经理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级降为B级,影响期2年;万*安、曹*文、高*军等3人公路施工项目经理信用等级降一级,由B级降为C级,影响期2年。
五、对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标段)违规兼职的,兰*乐1人公路施工项目经理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级降为B级,影响期2年。
六、对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进场后被更换的,郭*博、刘*才等2人公路施工技术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A降为A级,影响期2年;陈*丽1人公路施工技术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降为B级,影响期2年;周*、谢*荣、黄*洪等3人公路施工技术负责人降一级,信用等级由B降为C级,影响期2年。
七、对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进场后被更换的,曾*明1人公路施工安全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A降为A级,影响期2年;张*宁等1人公路施工安全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一级,由B降为C级,影响期2年。
八、对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进场后被更换的,高*1人总监理工程师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A降为A级,影响期2年;杨*伟1人总监理工程师信用等级降一级,由A降为B级,影响期2年;刘*庄1人总监理工程师信用等级降一级,由B降为C级,影响期2年。
九、对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进场后被更换的,郑*军1人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一级,由B降为C级,影响期2年。
以上信用等级动态调整影响期自文件正式印发之日起执行,影响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等级。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