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24〕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辽政发〔2024〕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辽宁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共28项改革创新经验做法。现就借鉴推广辽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鉴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包括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转型、税地联动打造土地供应极简审批、园区供电服务改革、一张“企业信用报告”代替多张“行政合规证明”服务上市企业新机制等4项。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保税仓储“物联网+分类监管”、进出口机电商品“一码通”辅助检验、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智慧检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便捷监管”、服装加工贸易“单量单裁”单耗管理新模式、智慧海关“云处置”、综保区“云核查”等7项。
(三)税收制度改革领域。包括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新模式、税收征管改革“一码监督”、个人所得税便利化服务新模式等4项。
(四)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包括央地合作打造航空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助力园区数字化转型、科技企业产业转型辅助分析平台、“共享实验室”检验检测服务模式等4项。
(五)扩大开放领域。包括中欧班列“多点集发”海关监管模式、粮食海上运输海事监管服务新机制、LNG船舶夜间离泊快速通关新模式、“边检即时通”边检通关进度一键直推、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新机制等5项。
(六)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领域。包括危险货物安全合规运输标准制定新模式、出口新能源电池循环使用包装箱检验新模式、进出口车辆运输降本增效工作新举措、未列明固体散装货物内贸运输“信用承诺报告”机制等4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辽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借鉴推广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健全领导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二)加强宣传解读。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发布操作指引、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升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引导经营主体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督促指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借鉴推广工作,并及时向省商务厅报送工作进展。省商务厅要牵头做好借鉴推广工作评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适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
附件: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借鉴推广任务分工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6日
附件: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借鉴推广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