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发〔2008〕17号《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新党发〔2008〕17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个时期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农村社会和谐进步,实现了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面对未来,我区农村改革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当前,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任务艰巨;农业发展方式粗放,与现代农业的要求差距较大;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适应;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区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人差距扩大;加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不断把我区农村改革发展推向新水平。
一、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强化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农村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确立,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以粮食、棉花、林果和畜牧四大基地为重点,基本构建起高效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非农产业和劳务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农民人均纯收人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消费水平大幅度上升,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教育更加完善,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平安乡村创建取得实效,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全面巩固和发展。
(三)基本原则。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保障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到突出位置;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始终把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条件;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为目标,推动家庭经营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以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为目标,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林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逐步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搞好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地方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五)强化和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进一步健全农业投人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不断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规模。坚持落实好每年自治区财政支农投人增量要占到年度地方新增财力的巧%以上、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每年用于支持农村发展的比重要占到50%以上的政策规定,耕地占用税收人的50%要用于农业。对自治区已经明确的扶持农村各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一定要确保足额到位并发挥好作用。积极推动县市整合财政支农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好国家扶持农业的各项补贴政策,采取有效形式,扩大各级财政对农业补贴范围、规模,完善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果。引导农民和村集体投资投劳建设村内公共设施,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六)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重点要在统筹推动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上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和聚集,突破农村发展瓶颈制约,力争到20巧年,基本确立城乡协调的建设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劳动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支持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率先发展的同时,推动实施南北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有关扶持南疆三地州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提高南疆三地州扶贫开发整体水平,继续加大南疆三地州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力度,推动南疆三地州优势资源开发和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实力,加快缩小南北差距。大力发展牧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加强高标准饲草料基地建设,促进牧民完全定居,推动牧民大规模转移创收,多渠道增加牧民收人,努力缩小牧区与农区发展差距。
(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建立农村金融体系。落实各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银行要强化服务“三农”的方向和责任,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涉农服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建设和发展,自治区财政继续增加对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投人,提高资本充足率,壮大农村信用社实力,增强服务功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特点和需要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方式,简化贷款程序,延长贷款期限,努力扩大农村信贷资金投放。进一步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发放办法。支持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放活民间借贷,引导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培育农村信用环境。大力扶持发展各种有效便捷的信用担保形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巩固现有成果,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险种范围,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金融保险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加以落实。
(八)完善农村民主管理机制。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治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人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乡村财力不足、运转困难问题,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三、以建设四大基地为重点,加快构建高效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九)确保粮食安全。坚持立足区内确保粮食自给有余。加快调整粮食布局结构和品种结构,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工转化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确保粮食生产增效、粮农增收。突出抓好小麦生产,落实扶持小麦生产各项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扩大小麦种植面积。优化小麦生产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小麦生产基地县。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重点向小麦生产基地县倾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产高产粮田,支持小麦生产基地县发展粮食加工转化。今后几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要确保达到22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930万吨以上,其中小麦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小麦产量稳定在4X()万吨以上。建立小麦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保护和调动主产区的生产积极性,稳定销区粮食市场供应。加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力度,强化粮食购销服务,加快建立与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粮农利益相适应的粮食购销新体制新机制。抓住国家推进粮食后备产区建设、支持新疆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的有利时机,抓紧落实全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和重大项目。
(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按照“保粮、压棉、管果、促畜”的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立足增强棉花产业市场竞争力,坚持改良品种、科学种植、提高单产、节水增效、加工增值的方针,在宜棉区建设国家优质高产商品棉基地,形成稳定的棉花综合生产能力,用5年时间将全疆棉花面积降到2000万亩以下,棉花总产量稳定在250万吨左右。加快发展特色优质林果业,围绕提高效益,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推进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林果业基地和林果产品产业带建设水平,推动我区由林果业大区向林果业强区转变,尽快把林果业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按照2008年自治区畜牧业工作会议的要求,全面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加快实现畜群畜种结构合理化、牲畜品种优良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疫病防治网络化和产品营销市场化,加快建设优质牛羊肉、牛奶、细羊毛、生猪、禽蛋五大产品产业带,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加快在农区建设1000万亩饲草饲料基地,在牧区建设1000万亩饲草饲料基地、1000万亩优质草场,促进牧民定居。全面推进牲畜机械化转场,推动牧区逐步实现冬春舍饲、夏秋放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牲畜全年舍饲圈养,从根本上变革传统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畜牧业在农林牧渔业中的比重和在农民收人中的比重。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区域性特色农业,形成有稳定购销关系的生产基地。以提高质量效益为重点,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从2009年起,自治区财政新增加设施农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节水灌溉和设施配套改造等。到2020年,全区设施农业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
(十一)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好农产品加工业专项发展规划,形成北疆以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南疆以特色林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产业发展布局。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努力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参与特色农业开发建设。重点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条件具备的地方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培植优势主导产业,努力形成龙头企业集群优势。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十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面向“三农”,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引导科研院所围绕四大基地建设和构建高效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开展薄弱环节技术攻关和研究,加大农业科技储备,提升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坚持实用技术研究与基础研究并重,引进与创新并重,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注重发现、培养和引进一批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建设,不断增强其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积极支持建设农业科技园区。
(十三)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上新水平。发挥优势,把外向型农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推动,不断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强化区内农产品与内地大市场的产销联系,引导和组织各类农产品流通主体开展国内市场农产品营销,千方百计扩大我区特色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和市场占有份额。突出发展面向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深人研究分析周边国家农产品贸易规则和政策,制定农产品对周边国家进出口战略规划,及时发布周边国际市场农产品供求信息,正确引导我区农产品对外出口。积极争取国家把新疆农业向西开放纳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容,与周边国家加快建立农产品出口协调机制,签订双边或者多边农产品贸易协议,建立与周边国家互认的农产品检验检疫新机制。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到周边国家投资办厂,建立境外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并在项目审核、金融服务、通关便利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支持境外资金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与区内企业合作参与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充分利用霍尔果斯、巴克图、吐尔孕特等边境口岸优势,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县市,通过政策扶持、出口指导,建设一批直接面向周边国家的农产品出口基地。支持和鼓励出口企业到出口国申请商标注册、卫生注册和取得产品质量专项认证。加大“东联”力度,创造条件吸引内地企业参与我区优势农产品开发,就地发展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加交易会、博览会。自治区成立发展外向型农业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外向型农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
(十四)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力度,推动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加快常规技术普及,突出高新技术示范推广,强化技术组装配套,采取大工程带动、重点项目支持、组织措施推动、服务网络延伸,促进成熟配套技术大范围覆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强化县市对乡镇农业站所管理,不断壮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力量。健全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推广新技术,开展科技有偿服务。从20(旧年起,自治区财政增加科技兴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和重大科技项目推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各类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切实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培育符合农村发展水平的消费增长点,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各部门共同推动”的办法,加快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从2X()9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信息服务基础建设,发展信息服务网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自治区财政从20()9年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对产地环境、投人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全程监控,落实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质量安全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人市场。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
四、突出发展劳务经济和非农产业,不断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
(十五)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按照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信用的新型农民要求,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机制和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努力扩大农民培训覆盖面,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把农民培训与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开展劳务创收结合起来,增强培训实际效果。强化农民务农技能培训,加快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等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农民接受和运用农业科技的能力。加大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返乡农民创业培训力度,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职业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等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和外出务工、创业能力。在南疆三地州抓紧实施100万青壮年农牧民“一年一户一人一技”实用致富技能培训和60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十六)推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创收。切实加强对农民劳务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广辟农民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立足区内,结合农民技能培训,面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推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创收,引导农民由从事种植业向从事种养业、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转移,由农业农村内部就业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由季节性转移向形成常年稳定就业转移。重点支持农民进人当地基本建设工程、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开展创收。凡在我区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和工业企业,都要创造条件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工。支持各地与内地省区、企业和对口帮扶单位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扩大劳务输出。鼓励企业集团参与劳务出口。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发展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组织。全面落实有关农民工进城就业务工兑现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子女入学、户籍登记管理等政策,对进城农民工实行与城镇失业人员相同的劳动合同、失业求职登记和社会保险制度。把进城农民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管理经费等纳人当地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简化农民进城务工、跨地区就业的手续。确保今后两年全区每年实现稳定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0万人,年均150万人次以上农民参与劳务创收。到2010年,力争实现非农产业和劳务收入在农民增收额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的目标。
(十七)放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着力推动乡镇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品优化升级。鼓励农户家庭围绕特色农业,开展农产品初级加工和贮运保鲜,推动形成加工群体,逐步聚集为大产业,发展成为一村一品和区域性专业乡镇。通过加快完善配套,提高县城对农村发展二三产业的带动力。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改善小城镇投资环境,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建筑建材业和特色手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聚集,培育和发展县域经济增长点。创新投资机制,大力引导社会资本进人农村开发建设。支持农村建筑施工队伍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和农民新居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经济实体围绕当地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相关配套产业。落实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创造条件支持农民从事个体商贸、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服务业。充分挖掘农村自然资源和特色民俗文化,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旅游,支持农民围绕旅游景点兴办服务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八)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的原则,推进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快重大控制性水利枢纽、跨流域调水及防洪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在建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对条件具备的骨干水利工程要尽早开工建设。抓紧研究制定一批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前期规划,努力扩大项目储备。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2010年底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鼓励和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搞好土地整理,加大盐碱地改良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扩大稳产高产高效农田面积。加强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从2X()9年起,自治区每年扶持建设一批牧区水利示范县和节水示范县,为牧区建设人工饲草料基地提供保障。创新水利建设投人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水利工程投人的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进人水资源领域搞开发。从我区实际出发,以水资源调蓄供水为第一目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区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和民间资本参与我区水能开发,建设控制性水利工程。
(十九)全面发展节水农业。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农业用水矛盾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把节约利用水资源贯穿到发展现代农业全过程。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继续重点支持南疆五地州加快建设机电井,到2010年,确保南疆配套机电井达到2.6万眼,到2020年,配套机电井达到3.16万眼,使南疆30%以上的基本农田实现并水辅助灌溉。北疆适宜打井的地方,要有规划地加快建设应急抗早机电井。结合机电井建设,支持全面推广滴灌、喷灌、低压管道灌溉等高新节水新技术,逐步使高新节水成为农业灌溉的主要方式。力争每年全区新增高新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力争到2015年全区高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500万亩以上。进一步加强大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切实抓好以渠道防渗、渠系建筑物配套为主的工程性节水设施建设,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积极推广田间常规节水灌溉技术,科学调配农作物用水,发展农艺节水,从多方面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开展山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争使山区降水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至15%,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在保持水土平衡前提下,以2007年底耕地面积为基数,力争全区耕地面积每年有所增长。切实加强水资源的开发管理,严格执行配水定额,防止无序开发。以变革农业传统灌溉方式为突破口,大力改革耕作制度,全面推广多熟高效种植,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水资源利用率。“十二五”期间,使全区农作物复种指数提高到130%以上,初步建成1000万亩以上亩纯收益超过300元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农田。
(二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农机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扩大农机装备总量,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推动农业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用现代机械装备和改造传统农业,大力发展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现代农业装备设施,在巩固提升种植业机械化水平的基础上,突出发展和推广畜牧机械、林果机械、设施栽培机械、节水机械和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运及加工机械,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推进保护性耕作、残膜机械化回收等节能环保技术推广,支持使用新型配套农机具,开展机械采收棉花、番茄等特色作物的示范推广。减免具有农机作业性能的低速运输车各种收费,支持农民发展短途运输。加强农机执法监管和综合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农机推广服务站所基础设施,解决好大中型农机具库棚建设用地问题。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农机用油供应,创新机制、合理设点、方便加油。
(二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保护天然荒漠植被和绿洲为重点,一手抓流域治理,一手抓防沙治沙。划定封禁保护区,抓紧启动实施塔里木盆地周边、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一期、草地生态置换等重大生态工程规划,开展沙区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土地沙漠化、荒漠化趋势。启动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恢复与保护工程,加快实施以基本口粮田建设为主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继续搞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退耕还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公益林建设,保护好天然植被。深入开展义务植树绿化活动。抓好天然草场保护、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人工草场,努力解决草场超载过牧问题,增强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发展以节水、节地、节肥、节种、节药、节能等为重点的节约型农业。加大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
六、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发展
(二十二)促进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教育农民群众,引导农民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继续推进“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东风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加大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力度。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三下乡”、“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两基”巩固提高为重点,加大农村教育投人,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以加强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为中心内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推行中小学“双语”教学和民汉合校,大力普及农村学前“双语”教育,加快“双语”师资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内地对口支持省区和区内城市对农村教育对口支援以及职业教育对口协作。继续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逐步扩大从偏远农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招生人数。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二十三)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药品“两网”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救助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向农民提供有效方便、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抓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积极防治各类地方病、传染病特别是结核病和人畜共患病。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健康教育。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完善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大力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
(二十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形成农村良好的道德风尚、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广泛开展文明乡村、文明街道、文明集市、文明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强化对各族农民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加大政府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广泛参与的同时,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精神,不断激发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公益性建设,依靠自己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二十五)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扶贫开发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围绕整村推进、扶持龙头企业和转移就业培训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新时期南疆三地州及北疆高寒山区和边境县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人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持开发首要任务。继续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异地搬迁,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自治区财政调剂力度,努力增加对南疆三地州和其他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转移支付。充分利用内地省市、中央机关和企业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口协作和扶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和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国际扶贫合作。采取综合措施,促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
(二十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建立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补助水平和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补助制度。发展以扶老、助残、贩灾、济困、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机构。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发展农村老龄服务。落实农村军烈属优抚政策。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立足解决农民民生问题,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尤其是牧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争5年内全面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升农村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路,加快形成方便快捷的农村运输网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广沼气、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村户用天然气,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抗震安居房建设问题,正确引导农民加快住房改造。突出抓好村庄环境整治,从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规划,推进农村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和垃圾集中处理,切实改变村庄脏乱差状况,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发展农村邮政服务。推进和扩大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
(二十八)强化农村减灾防灾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重点防范有害生物人侵和动物重大疫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持科学指导,抓紧制定和落实农业减灾防灾措施,普及农业减灾防灾知识,加强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灾害综合防控水平。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地震等重大灾害监测预警,提高监测水平,完善处置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加快农村救灾防灾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
七、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十九)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融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凝聚各族群众力量,共同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要用贴近群众、人脑人耳的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教育,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四个认同”教育,“三个离不开”教育。要结合近年来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的生动事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扎实做好反分裂、防渗透各项工作,打牢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自觉同民族分裂主义作斗争。
(三十)强化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三管一负责”和“两项制度”,切实解决好“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始终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把爱国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爱国宗教人士的思想和队伍建设作为做好农村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进一步完善爱国宗教人士产生、管理、培养、培训、发放生活补贴等制度,切实把他们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来对待,使他们成为抵御渗透,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以政治培训为重点,继续抓好农村爱国宗教人士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受训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觉悟。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地下教经、讲经活动,依法打击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依法规范朝觑组织管理工作,坚决制止零散朝觑,维护正常的朝觑秩序。
(三十一)推进农村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事务的水平。加强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农村执法体系。强化农村法制宜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权益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基层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法律服务。
(三十二)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农村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政法工作,推进农村警务建设,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推进农村反分裂斗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和防范“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
八、加强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十三)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充分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健全地州市和县市党委农办工作机构。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各级领导要主动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各行各业、各有关部门都要主动调整工作部署,强化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增强与农民的感情。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重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增强工作针对性,力戒工作一般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新农村建设、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环境保护、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并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三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民兵、妇女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依照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自然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坚持不懈地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民工队伍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格局。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到2010年覆盖全部行政村和国有农林牧场建制队。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实力。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荐、管理、考核宗教人士制度。深人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树立表彰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先进典型,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十五)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政治标准,规范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基层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强、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经县市党委考核推荐,自治区每年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职务。深化南疆四地州乡镇“4211”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从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士官中为南疆四地州考录培训乡镇公务员工作,继续做好选派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乡镇干部到北疆、生产建设兵团异地挂职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逐年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比例。今后新招录的县市、乡镇公务员都要先到村组锻炼一年。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培养选拔村干部。要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通过财政增加转移支付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深人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强化县市部门、乡镇干部“双语”培训。继续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三十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党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提高带头致富、组织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深人开展争当天山先锋、争创一流业绩,科学发展、造福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党员责任区等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亲和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创新党员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三十七)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农民权益。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加快发展,不断开创我区“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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