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商办〔2012〕7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职能积极主动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17条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职能积极主动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17条措施
新工商办〔2012〕75号 2012年3月23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直属分局、工商干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部署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26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经3月2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职能 积极主动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17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立足职能积极主动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17条措施
为推动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立足工商职能,提出以下措施:
一、放宽准入条件
(一)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注册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放宽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货币出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除以债权、矿业权、股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外,允许试行以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且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禁止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三)下放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委托国家级开发区工商局对本辖区内应当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股份公司(中央企业设立的控股股份公司除外)进行注册登记;授权国家级开发区工商局对本辖区内应当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有限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对无法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可持市场开办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物业部门出具的同意该场所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五)实行初次创业“零首付”。对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农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实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自领取营业执照后2年内缴足出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六)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时,其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相关规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
(七)放宽企业年检条件。小型微型企业年度检验,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实施绿色通道快捷服务;生产经营正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提交材料按时参加年检的,经企业申请,可延期90天年检;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或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未体现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但企业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经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后,可予以通过年检。
(八)支持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县级工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零收费、近距离、无障碍”服务。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设施资源从事农村特色旅游、休闲度假、开办农家乐等经营项目。
二、加强服务指导
(九)开展千家企业联系帮扶工程。在全区选择1000家小型微型企业,开展工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活动,实施重点培育,促进健康发展。
(十)鼓励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对小型微型企业申报知名、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给予政策倾斜,提高认定比例。
(十一)加强对创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开展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培训,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
(十二)强化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依托个私经济法律咨询指导站、个私经济维权服务站和合同服务指导站,组织法律专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十三)实行“责改式”监管。在小型微型企业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对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性不大的一般性违法行为,且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按“违规就改、首犯不罚”的原则,实行柔性执法。
三、拓宽融资渠道
(十四)提供动产抵押融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均可作为动产抵押物进行登记,盘活企业闲置资产。
(十五)推进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帮助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小型微型企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积极搭建银行企业对接平台,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四、强化服务效能
(十六)积极提供网上优质便捷服务。依托工商电子政务平台,定岗定人定责,加强交流互动,确保信息畅通,积极主动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网上年检、网上咨询、政务公开等服务。
(十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行政问责等制度,加强效能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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