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函〔2024〕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新宅村、妙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5-19 16: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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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新宅村、妙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浙政函〔2024〕5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柯城区九华乡新宅村、妙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衢政〔2023〕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新宅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二、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彰显历史文化名村的特色和形象。

三、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相关单位严格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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