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工商传〔2017〕76号《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做好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做好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工商传〔2017〕76号
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2017年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将于10月下旬举行,为确保这两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2017年全国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教育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例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实际,现将工商系统配合做好2017年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召开,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7年自学考试将在党的十九大期间举行,成人高考也在党的十九大刚刚结束后进行,在这特殊时刻,确保这两项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今年考试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全力以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查处无照经营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监管、重心下沉的要求,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两项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积极配合做好教育考试环境治理
根据省教育考试工作联席会议的安排,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经信、国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多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证据,对重点地区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发现的无照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进行相关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形成整治合力。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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