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办能源〔2017〕9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洁取暖民生实事抽样核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0-25 01:26:57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洁取暖民生实事抽样核查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办能源〔2017〕97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省电力公司:
为将清洁取暖“双替代”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按照《河南省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豫发改能源〔2017〕512号)及《河南省2017年度冬季清洁取暖民生实事考核实施方案》(豫发改能源〔2017〕606号)要求,现开展清洁取暖“双替代”入户抽样核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组织。现场抽样核查工作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负责组织,依托电网公司、燃气公司和村(居)委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二、核查标准。抽查数量以县(区)为单位,每县(区)按照完成任务户数的5%进行入户抽样核查。入户核查工作由村(居)委会人员会同农电工或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执行,要严格按照“双替代”验收“两有两没有”标准进行核查,并进行拍照取证,核查后由村(居)委会人员、农电工或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用户三方在《洁取暖“双替代”入户抽样核查表》(详见附件)上签字确认。
三、报送材料。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以市为单位形成核查报告,并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委,核查报告要将三方签字的核查表、入户核查照片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我委。
联系人:郭逢泽 0371-69691160
附件:清洁取暖“双替代”入户抽样核查表(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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