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4〕9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岚山多岛海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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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岚山多岛海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4〕9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多岛海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日政呈〔2023〕9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岚山多岛海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二、岚山多岛海旅游度假区总面积526.6726公顷(含海域面积209.9892公顷),四至范围:东起岚山老码头,西至绣针河,南至多岛海景区海域,北至海州路、多岛海大道,其中拟开发建设范围面积100.7473公顷。
三、你市要将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省级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为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你市要持续推进度假区开发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突出主题特色,做好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