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4〕3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4-06-24 01: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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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4〕3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应急广播是开展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提升基层应急广播终端的普及率,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标准统一的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由三级平台组成、终端全域覆盖、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贯通、纵向与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与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的新型应急广播体系,做到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急结合、安全可靠。各级应急广播平台遵循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平台之间通过专线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应急广播平台与各级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的集约化建设,实现应急广播平台与融媒体制播系统的数据整合。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市(州)、县(市、区)力争实现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全覆盖。

二、建设抗毁能力强的覆盖网络。统筹利用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资源,构建有线电视、调频广播、中波广播、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IPTV、4G/5G多种传输渠道协同、抗毁能力强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各地要采取两种以上的信号传输方式,实现通道互为备份、信号补充覆盖,确保指令在紧急状态下传输畅通。鼓励采用北斗卫星短报文等应急信息接收方式,适应极端条件下的应急信息发布要求。

三、部署全域覆盖的广播接收终端。结合现有的“村村响”广播系统,实现全省行政村户外终端全覆盖,每个行政村部署一个以上不间断电源多模终端。加强重点区域终端覆盖,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救灾避难场所、客流集散地、社区广场、重要目标及毗邻区、防空地下室、高速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部署户外大屏或音柱(大喇叭)终端。所有终端支持两种以上的信息接收方式,且具备IP化传输和强制唤醒功能。

四、增强应急信息播发能力。应急广播系统应具备多种格式应急信息并行处理、分区域响应和多区域同时响应、综合调度多种传输覆盖网络资源等能力。在本级资源不够、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应急广播平台可向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申请,启用上级平台资源加强本区域应急广播覆盖。极端情况下,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可随时调度辖区平台资源,扩大应急广播覆盖。

五、加强各类信息内容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播发、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应急广播日常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在重大敏感节点、重要活动举办前,分析研判特定时期、重点群体意识形态风险点,有效开展舆论引导,让应急广播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

六、积极推行多行业多平台信息对接。各地各部门要将应急广播系统与网格化联动中心、相关部门应急指挥中心、街道集成指挥中心平台资源整合,实现应急广播系统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医院、校园、景区、商场等重点单位现有公共音视频载体资源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应急广播服务。

七、推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应急广播创新应用,充分发挥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优势,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健康良好的社会风尚。制作播出以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强县工程等方面的宣传内容,切实打通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八、服务城市应急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城市现有信息资源,探索形成城市应急广播发展新格局,完善商圈、地铁、学校、医院、广场等重点人员密集区广播、显示大屏等载体的应急信息播发功能。加强城市灾害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居民防范应对灾害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九、推动应急广播与北斗深度融合。发挥我省北斗科研优势和移动广播与信息服务国家广电总局实验室作用,探索应急广播与北斗通导遥深度融合应用,建立以北斗三代等天基卫星链路为承载主体的新型应急广播覆盖网。探索出台“北斗应急广播”建设标准,推动实现北斗应急广播系统的规模化应用。

十、加强应急广播专业队伍建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明确本级应急广播的运行维护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完善应急广播运行维护机制,满足应急广播工作需要。开展行业技能培训,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完善稳才留才机制,保障基层应急广播人才队伍稳定。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是本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扎实推进本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各地应急广播要积极对接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地震、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应急广播系统纳入全省应急管理体系,推动指挥调度平台与应急广播平台的功能对接。要注重建设实效,防止和杜绝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和资源浪费,坚持实事求是,不过于超前超规模建设,确保工程务实管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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