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7〕1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7〕1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根据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原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河南省情,借鉴国际经验,创新体制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为建设健康中原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主要目标。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健全,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医学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区域分布合理、人才结构优化、综合素质优良、学科梯队健全的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原建设需要。
二、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提高生源质量。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自2018年起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严格控制医学院校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单点招生规模,适度控制专升本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数量,确保培养质量。鼓励省属本科院校特别是综合性大学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实行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增加优质人才供给。
2.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2020年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专业招生,中职层次教育逐步转向在岗乡村医生能力和学历提升。根据行业需求,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稳步发展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
3.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夯实5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教育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医学生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开展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改革,统筹优化通识教育、基础教育、专业教育,推动基础与临床融合、临床与预防融合,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规范临床实习管理,提升医学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探索开展基于器官/系统的整合式教学和基于问题的小组讨论式教学,树立大卫生观念、整体医学观念,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优秀精湛技术、融洽人际关系的医学人才。推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具有河南医学教育特色的微课程和慕课共享资源库,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辩证思维能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医学院校建立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激发老教师发挥“传帮带”作用的积极性。合理规划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建立科学的教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职务聘任办法,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新任职教师(含临床教师)实施岗前培训制度。
积极推进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现代卫生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工学结合,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主线,由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规范和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临床实习过程考核与管理,完善临床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教学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内容与临床技术技能同步更新。
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考试招生要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临床能力考查;统筹优化临床培养培训内容和时间,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确保培养时间和过程管理;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鼓励郑州大学探索8年制医学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支撑机制。
加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制定完善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建立基地评估制度,严格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在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严格临床实习实训管理,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明确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教学作为附属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高校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正确处理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加大教学投入,围绕人才培养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建设,落实教育教学任务。
4.建立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落实并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在薪酬待遇、人才评价、职称晋升等方面对临床带教教师倾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持续加强培训质量建设,培训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不低于基地医院住院医师平均水平,积极扩大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探索建立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紧密衔接的匹配机制,构建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体系,2020年前基本满足行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高校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提升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水平,将符合条件的附属医院优先列为培训基地。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探索和完善待遇保障、质量控制、使用激励等相关政策,逐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临床医学专业基础扎实、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人才。
积极探索和完善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办法。调整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年限以及考核要求等规定,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
5.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以基层为重点,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围绕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制定继续医学教育指南,遴选开发优质教材,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网络,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强化规范管理。大力发展远程教育,以国家健康医疗开放大学为基础、中国健康医疗教育慕课联盟为支撑,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
6.强化医学教育质量评估。推进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到2020年按照国家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标准,全省本科院校举办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均须接受并通过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实施高职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加强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方评估。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等予以公布,并作为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高校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招生(收)资格。
7.扩大医学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国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医疗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打造“留学河南”品牌,吸引外国留学生来豫学医。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医学教育交流合作,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开办海外分校、中医特色孔子学院(课堂)、海外中医药中心等。推动医学学历学位互认,积极参与健康相关领域国际标准、规范、指南等的研究制定,提高我省医学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促进医学人才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建立健全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医学人才需求,按照“到2020年力争河南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6.04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4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2.86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9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的目标,制定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制定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的引导性专业目录,推动医学院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严格医学教育准入标准,规范医学专业办学,强化监督管理,控制非医学类院校申办医学类专业。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要加强信息沟通,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定期制定和发布人才需求规划,省教育厅及医学院校要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
2.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成立全科医学院(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持续推进“369人才工程”建设,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卫生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积极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的定向招生办法,将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范围,根据需求适度扩大培养规模;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学生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内容,公布违约记录,记入人事档案;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3.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促进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人才培养。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打造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名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医疗机构打造一流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继续遴选推出“河南省名中医”“河南省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立以名老中医药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河南省仲景人才工程”,建立“领军、拔尖、青苗”等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
4.促进全省医学教育协调发展。积极争取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对我省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提升医学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专家支援、骨干进修、适宜医疗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提升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医教协同管理
1.建立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科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共同研究协商重大政策与问题。
2.强化医学教育统筹管理。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成立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支持行业学(协)会参与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划、标准制修订、考核评估等工作,相关公共服务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共建医学院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
3.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加强对医学教育的组织领导,在现有领导职数限额内,逐步实现配备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副校长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院长(主任),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医学院(部)书记。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医学教育的统筹管理,承担医学相关院系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职能。
五、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政策
1.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实施“中原名医”培养工程,每年遴选一批“中原名医”,纳入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卫生计生人才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向全科医生和到农村地区就业人员倾斜,吸引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完善职称晋升办法,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
2.科学建立人才评价和聘用机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完善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准入和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六、完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营造舆论氛围,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2.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政策。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机制,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合理确定医学门类专业学费标准,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变化情况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学费标准。完善对贫困家庭医学生的资助政策。改革探索以培养质量、绩效评价为导向的经费拨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宣传引导。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爱岗敬业,造福百姓。
4.强化追踪监测。建立健全追踪监测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和追踪监测,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适时调整任务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实施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确保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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