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监餐〔2024〕12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4-06-25 01:39:4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浙市监餐〔2024〕12号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学校食堂的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GB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高等教育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和引导学校使用,并做好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1、高等教育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
2、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59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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