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7〕3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11-18 03:38:5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





渝府发〔2017〕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9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动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放权,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决定向重庆自贸试验区下放33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

此次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由重庆自贸试验区所在的区政府有关部门、两江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以及工商、质监等市级垂直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按管理权限进行承接。有关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要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具体承接部门,细化承接措施,确保承接到位。要结合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创新审批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重庆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企业投资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要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加强业务指导,逐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与有关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沟通协调,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向重庆自贸试验区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渝府发〔2017〕3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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