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设计〔2017〕114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不含展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11-19 01:10:4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不含展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豫发改设计〔2017〕1142号






省科学技术协会:

你会《关于报送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函》(豫科协函〔2017〕18号)收悉,结合省工程咨询中心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及修改设计。

二、依据我委《关于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社会〔2017〕117号),同意本项目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北侧、锦绣路东侧、象湖西侧规划位置建设,原则同意推荐的总平面布置,要做好与规划部门衔接,满足城市规划要求。

三、核定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130350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面积1051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209平方米),独立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建筑24292平方米,圭表塔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四、施工图阶段,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101-2007)和省政府第58次、第1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不得建设与公益性科普无关的设施。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建筑方案和各层功能布置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科技馆建设标准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保证各类功能用房面积;根据交通流线分析,结合展陈布置,进一步优化楼内交通组织流线;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优化建筑立面及造型设计;内部装修应与展陈设计充分对接,明确装修边界,避免造成二次浪费。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科技馆主体结构采用钢筋(钢骨)混凝土框架-剪力墙型式,局部楼面体系(东塔分区)采用钢结构型式,二层及三层中间连廊区域采用空间钢桁架型式,东塔夹层及以上楼面均采用钢梁+压型钢板组合楼盖型式,屋顶及幕墙采用钢桁架+折面网壳型式;独立车库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圭表塔采用钢架结构,其主抗侧体系采用混凝土核心筒结构;科技馆主体、独立车库及圭表塔基础均采用桩-承台-筏板型式,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优化完善抗震、地基处理等设计内容,抓紧开展风洞试验。

七、原则同意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等配套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做好与外部市政条件的衔接。

八、人防、消防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规范,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九、施工图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开展内、外部交通组织分析,保证车流、人流疏散安全。

十、关于地源热泵系统、阳极氧化铝板等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要进一步论证、优化方案设计;进一步优化智能停车方案,提高疏散效率。

十一、总概算核定为143661万元。


附件:总概算表【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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