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商发〔2016〕35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1-29 01:57:38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35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今年以来,北京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与去年同期相比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增加。为此,近期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工商系统切实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首都社会稳定大局,在当前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治理北京“大城市病”的背景下,确保安全生产既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立足工商部门实际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内外部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风险防范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系统内部门卫、值班、消防、车辆管理、治安保卫等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以防范安全事故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为落脚点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升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技能。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堵塞漏洞,确保不发生问题。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要加强对值班岗位和消防、车辆、监控设备的检查督查,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

三、立足工商监管职责强化市场风险防控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市场风险防控,结合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整治、清理“小散乱污”违法违规企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和严控燃煤使用反弹等工作任务强化对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燃气建设工程、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辖区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借助工商工作站等工商社区工作平台,以工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为内容,综合运用讲座、知识竞赛、发放文字材料、开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升普通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认真做好信息和情况的报送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对各类信息情况的报送反馈力度,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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