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商发〔2016〕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2016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2016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36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现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2016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2016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无证无照经营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各项工作实际以及我局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特制订我局2016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严控人口规模等工作任务以及中央领导对北京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我们在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不断破解首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首都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级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不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排查整治力度。针对无证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研究治理措施,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信息公示和信用惩戒的作用,保持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高压震慑态势,实现全面压减全市无证无照经营户数不低于30%,全市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聚集区域零增长、东西城无证无照经营聚集区域零存留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发挥牵头作用,开展分类治理
各分局要进一步发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推动属地政府不断提升对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政策支持,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辖区无证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源和治理工作措施进行深入研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治理。对于利用违法建设、居民楼底商无证无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待拆迁改造地区和挂账无证无照经营聚集区,属地和部门要加强协作,采取限时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逐步挤压、严控新增;对于农村地区因集体土地使用或房屋产权问题导致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属地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研究制定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证照,纳入规范管理;对于利用互联网开展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的要加强追踪调查和管理力度,督促网络平台履行审查责任。
(二)加大风险排查,强化联合执法
各分局要结合全市无证无照餐饮单位治理、清理“小散乱污”违法违规企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严控燃煤使用反弹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综合整治等工作,会同属地街乡和相关部门对市、区、街乡三级挂账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政府机关所在地、大型交通枢纽、商市场、学校、旅游景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摸底排查,摸清无证无照经营底数和涉及的行业、地区、违法建设等情况,做好无证无照经营在监管系统中的挂销账处理。进一步加强与属地街乡政府、许可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开展集中整治,综合采用责令停止经营、立案查处、强制取缔等手段不断压减无证无照经营存量,有效拆除违法建设,强化后续措施防止反弹,不断挤压无证无照经营的生存土壤。
(三)统筹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和综合执法部门,在首都城市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整治工作任务。各分局要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管理的热点问题,立足工商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作用,以无证无照经营治理为核心,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水污染治理、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打非治违、城乡环境建设、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治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根据不同阶段和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将有关整治行动固化成为长效治理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难点中涉及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强化信息公示,推动信用惩戒
随着“先照后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不断完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水平逐步提升,除企业的主体登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外,无证无照经营的处罚信息也得到了有效公示。下一步,各分局在积极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处罚信息公示的同时,还要加强公示信息的运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联合信用惩戒的相关措施和文件,在市场准入、资格认证、评优评先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无证无照经营商户以及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的产权单位和房主加以限制,进一步缩小无证无照经营的生存空间,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升对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2016年是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严控人口规模等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之年,也是治理北京“大城市病”,破解首都城市发展难题的重要时期。中央和各级领导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北京市相关工作的开展持续关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也为全面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带来重要机遇。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在各项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切实提升对于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意识,强化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对群众的引导
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终端以及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工商部门对于无证无照经营开展的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大对普通群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工商社会化工作平台深入社区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社会危害,不断提升普通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乡镇社区和普通群众及时发现并举报身边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今年市局的绩效管理指标涉及多项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无证无照经营销账率、无照经营主体信息公示率、无证无照经营聚集区域出现增长等。各分局要针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在监管系统中认真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挂销账管理,对于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消除的涉及许可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无证无照经营,也要在市场监管系统中进行挂销账处理。同时,市局将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各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对于治理工作落实不力或者引发重大监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情况反馈
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分局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在治理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和总结有效的治理经验和做法,固化成为长效机制并上报市局,对于有推广意义的市局将下发各分局进行学习借鉴。同时,还要按照要求报送综合治理工作信息和年度工作总结,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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