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商办发〔2017〕1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区工商系统监管执法“十佳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1 00:24:46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区工商系统监管执法“十佳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桂工商办发〔2017〕137号







各设区市工商局:

为全面推进工商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自治区工商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区工商系统监管执法“十佳案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经法制机构核审并办理终结的工商行政执法案件。

二、评选程序


(一)各市工商局推荐案例;

(二)全部案例汇总后送自治区工商局法制处;

(三)自治区工商局法制处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相关市局法制干部、执法骨干等就全部案例展开研讨交流,进行投票;

(四)自治区工商局法制处综合集体点评意见及投票结果,查看相关案卷,根据案件质量内容及示范典型意义,拟定本年度“十佳案件”候选案例;

(五)报经自治区工商局同意,确定2017年度全区工商系统监管执法“十佳案件”并通报。

三、活动要求


(一)10月31日之前,各市工商局应按照文件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推荐工作;

(二)各市工商局推荐参加评选的案例不得少于10件,其中至少有2件为本市今年重点行业案例;

(三)各市工商局推荐的案例应按照格式要求整理后报送,并附上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电子版,于2017年11月1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自治区工商局法制处邮箱。联系人:康瑞通,联系电话:0771-5535052,13277777807。



附件:推荐的案例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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