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商发〔2017〕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表彰全区先进个体工商户及先进小微企业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7-12-01 00:3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表彰全区先进个体工商户及先进小微企业的决定






桂工商发〔2017〕34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工商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区广大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稳定经济、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我区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时代风貌,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自治区工商局决定授予黄文实等95人“全区先进个体工商户”荣誉称号,授予广西美宁投资有限公司等65个企业“全区先进小微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人物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面实现广西“两个建成”中再创佳绩。全区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和发展信心,自觉做到爱国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为促进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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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先进个体工商户名单

2.全区先进小微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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