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商办发〔2016〕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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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工商办发〔2016〕76号
各设市、县(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经自治区工商局同意,现将《自治区工商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附件:自治区工 商局实施“先 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 中事后监 管工作的实施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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