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商发〔2016〕121号《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工商发〔2016〕121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精心谋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我省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全省“十三五”高点起步、良好开局,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继续贯彻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一系列注册便利化措施。探索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在设区市辖区范围内试点推行分支机构跨区备案制度。复制推广商务秘书公司注册经验,在创客工场开展集群注册和工位注册试点,进一步增强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二)做好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及时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有效缩短企业退出周期,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积极培育新兴行业发展。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电子商务、科学研究、信息技术、环境保护、现代服务等新兴行业发展。实行“非禁即入”,对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禁止的允许经营。积极引导新兴行业企业依托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平台,组建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立足工商职能,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引导和鼓励特色农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等特色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发展。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关中航天航空、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陕南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支持陕北能源化工向高端化发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供给结构。
(五)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综合运用登记注册职能,认真做好“僵尸企业”、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企业的清理工作。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合并分立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水泥、焦炭、钢材等产能过剩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催生发展新动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六)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省工商局负责省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其他由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由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的市级工商部门负责登记。省工商局将登记住所在西安市以外的企业和企业信息抽查工作中抽查出的住所在西安市的企业,按照区域划分,下放至各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减少企业办事成本,进一步便利企业。
二、强化信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七)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进一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八)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企业进行一至三次随机抽查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九)有序推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力度,协同推进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依据38部委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所列的方式和规程,对失信企业制定相应的限制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十)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作为推进供给侧改革的着力点。适应镇村整合改革和监管体制改革形势,理顺消费维权机制、网络和机构,在市场、企业、景区、学校和电商设立由市场主体自主管理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优化消协调解网络,完善“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
(十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补短板”扩大消费,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十二)加大重点领域侵权行为整治力度。在各级政府牵头下,强化部门协作,大力整治住房、通信、汽车销售服务、互联网消费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销售假冒商品、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揭露曝光典型侵权案件,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提升服务效能,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十三)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登记程序,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积极推行登记注册网上申报、预审模式,指导条件成熟的市级局探索实施全程电子化,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使传统意义上的窗口现场登记向“互联网+工商登记”转变。
(十四)畅通绿色服务。为政府确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企业、从落后产能行业转入国家支持发展行业的企业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区域发展带动性强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提前介入、重点指导、专人登记、全程服务”的原则,实施个性化、针对性的全程服务,在兼并、重组、变更、注销等方面,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做好政策支持和登记指导工作,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十五)加强改革保障。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继续规范和完善窗口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审核合一、限时办结、预约服务等项制度。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充实各级登记窗口工作力量,增设政策咨询窗口,安排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解答业务咨询,着力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六)扩大改革宣传。继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版面、内外网站、政务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和解读商事制度改革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引导社会进一步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创业的积极性。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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